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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行政处罚案件摘要(第43期)

日期:2024年03月06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行政处罚决定书号:云楚交综禄罚〔2024〕0026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云南镕*气体有限公司

案由:当事人云南镕*气体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案

处罚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对当事人处责令整改,罚款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禄丰市交通运输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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