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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镇2024年第一季度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摘要

日期:2024年03月2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编号 案卷号 行政相对人 案件名称 立案时间 实施机关 处罚程序 违法主要事实 处理结果 处罚时间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当事人类型
1 禄市监处字[2024]07 禄丰市金山镇匠小渝餐馆 禄丰市金山镇匠小渝餐馆销售过期食品案 2023年12月20日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山市场监督管理所 一般程序 20231220日,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禄丰市金山镇金山古镇87-2号当事人经营的禄丰市金山镇匠小渝餐馆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雪花啤酒6瓶(生产日期:20221222日,保质期九个月,规格:净含量640ml/瓶)已超过保质期。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已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雪花啤酒6瓶(净含量640ml/瓶);
2.处人民币5000元的罚款(大写:伍仟元整)。
2024年2月18日 当事人应当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市局开具《云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到指定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将应缴款项缴入国库。 个体工商户
2 禄市监处字[2024]第5号 禄丰市金山镇全品百货店 05号 禄丰市金山镇全品百货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利案 2023年12月4日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山市场监督管理所 一般程序 2023124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依法对当事人开设在禄丰市金山镇西门社区大井街9-11号的禄丰市金山镇全品百货店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正在销售的160瓶标称商标牛栏山陈粮酒标称生产厂家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牛栏山陈粮酒,规格型号:42%,净含量:500ml,批号2023021801-AS1-71,数量:42瓶,批号2023062702-AS58-71,数量:118瓶待售;以上共计160瓶待售。)现场经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的商标专用权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委托授权的工作人员采取初步鉴定的方式,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于2023124日出具了编号为:NO:20230817059的《鉴定报告》,检验结论为送检产品系,侵犯我厂牛栏山商标专用权假冒产品。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我局执法人员立即针对上述情况制作现场笔录,并依法下达了禄市监强制〔2023〕执1204号《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扣押了上述160瓶涉嫌侵权的牛栏山陈粮酒,其行为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第(三)项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所指的行为,已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 1.没收上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牛栏山陈粮酒160瓶;
2.处人民币8000元(大写:捌仟元整)的罚款。
2024年2月1日 当事人应当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市局开具《云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到指定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将应缴款项缴入国库。 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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