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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城管局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21年08月13日   作者:法规股   来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点击:[]

为进一步创新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省政府《禄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级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禄政办函〔2020〕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总揽,根据我局“强队伍、转方式、创一流”的总体要求和“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目标,大力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系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努力提高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强化依法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人本执法“四个执法”理念;加强队伍建设,抓好执法人员培训、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能力,努力创建省级“美丽县城”“园林县城”;严格落实“街长制”等工作制度。

二、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

1、建立局党组、局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充分运用局党组会、局务会前学法、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强领导干部学法,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2、抓好综合行政执法培训。我局将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上派和下挂、轮训等学习方式,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培训,组织新队员上岗前培训制度,举办全局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培训质量,推动我局执法人员素质的提升。

3、构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长效机制。制定《禄丰县城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学法用法培训计划》。确定培训目标、培训方式,构建长效培训机制。

(二)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管机制

1、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配合禄丰市人民政府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和备案工作,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个统一”,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顺利开展。

2、严格清理规范性文件。对已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凡与法律、法规、规章矛盾的或已不能适应目前管理需要的,向禄丰市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废止或修改调整。

(三)健全政务公开机制

1、严格实行政务公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制,推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继续将我局的工作动态及相关信息及时在党政门户网和局域网等网上公布。

2、充分发挥电子政务作用。做好行政执法主体、依据、流程、结果等的主动公开工作,加强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和监管,继续推行网上办案,加快监管平台建设,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我局工作动态,并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促进我局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四)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性建设

1、严格执法程序规范。严格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贯彻落实持证上岗制度;严格执行案件办理程序,认真开展好行政案件调查取证、审理、办理和后续的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规范执法文书,对文书档案要求做到收集齐全、归档及时、管理规范。落实执法过错责任制的追究制度,做到行政处罚行为的公开、公平、公正。

2、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按照《云南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实施行政处罚,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

3、开展全市案卷评查工作。严格按照《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力度

1、扎实开展执法工作,突出执法重点。开展综合整治,抽调相关部门人员,从2020年4月12日—12月31日9个月时间,每月全面提升整治一条街道,完成对市城区11条主要街道,即:泰安路、侏罗纪大街、世纪大街、金山南路、兴裕路、惠民路、兴民路、金鑫街、金水路、金源街、万融街两侧可视范围,含周边的广场、公园及水体的提升整治,达到整治标准。

按照城市管理要素,对11条街道开展以“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公共设施、工地外观”等为内容的专项提升行动,达到《禄丰市城市管理导则》《禄丰市城市街道街长制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

2、创新执法方式,拓宽执法领域。改变传统执法模式,适应时代发展,探索新领域、新方法,基本扫除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盲区”,实现综合行政执法全覆盖。

(六)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机制、监督机制

1、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梳理执法依据、明确执法责任,并向社会公布;继续按照有关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2、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对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具有代表性的议案、建议、提案,在充分沟通、听取代表或委员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答复,并定期进行总结、研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强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社会监督。我局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及时调查、核实群众举报和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依法做出处理。

三、工作要求

1、 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为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局长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局领导具体抓,各股室、站、所、队明确分工,加强配合,逐级抓落实。

2、明确重点,集中整治。要紧紧围绕工作重点和单位、个人、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针对执法中的薄弱环节,有重点地开展执法检查行动,集中整治,抓出成效。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协作配合机制。按照省编委办与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精神,制定加强各业务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协作配合的具体机制体制,明确各业务主管部门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信息共享、执法协助、业务培训、技术支持、举报受理、案件移送等方面的协作配合责任,建立健全部门责任追究制度,将部门协作配合落实的情况纳入法治政府考核的内容。业务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制定符合本部门实际的协作配合落实措施。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进一步研究解决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主动协调解决工作配合上存在的问题。

(二)建立政务咨询投诉举报统一受理转办考核机制。以政府热线和现有监督投诉平台及网络为载体,在2021年底前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集城市管理投诉、城市管理违法行为举报和行政效能投诉为一体,统一、便民、高效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规范职能部门处理投诉程序,强化外部监督,实现统一接收、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的业务闭环,通过优化职能资源配置、行政管理流程再造,推动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体系统的重新构建。

(三)建立联合执法协调指挥机制。按照加强执法力量统筹协调、提升行政执法效能的要求,建立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协调指挥机制。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投诉举报事项,可通过联合执法协调指挥机制统一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并对各部门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和考核,形成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专业执法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强化执法统筹协调和全程跟踪,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建立市级联合执法协调指挥机制,统一协调多层级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四)健全职责分工争议协调机制。各业务主管部门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发生职责分工争议的,由双方在对违法行为先予协同处置的前提下,按照统一效能、权责一致、不推诿、不扯皮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规定程序提请市编办裁定。

(五)完善行政执法保障机制。

一是强化执法规范化保障。根据国家、省、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有关标准,落实和配备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办公场所、执法车辆、执法装备,统一执法文书、标志标识和执法服装,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二是加强执法经费保障。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经费由财政部门予以保障。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行政处罚中收缴的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和没收财物拍卖的款项,按规定全额上缴国库。

三是完善公安保障机制。由公安机关落实必要警力即时保障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活动,对以暴力等手段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权力上网运行有关要求,全面公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名称、执法职权和依据、执法程序和标准、执法人员信息,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制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内部考核和监督办法,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督促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方式,积极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和案卷评查工作,确保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高效、规范履行职责。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召集人,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纪委、市监察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山镇政府以及市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领导为成员的禄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编办。各相关部门组建相应的改革班子,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推进机制。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部门在市委、市人民政府政府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市编办主要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定”规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审核,机构编制调整等工作;市司法局主要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实施方案和综合行政执法职权事项划转公告的合法性审查、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法制监督、执法资格证管理和法制培训等工作;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统筹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统筹协调指挥机制和执法协作机制,组织实施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和协商会商工作,逐项(类)界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的职责边界;负责编制综合行政执法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做好动态调整工作;拟订综合行政执法职权事项划转公告;市人力社保局负责牵头做好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招录(选调)、参公管理等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的指导监督,建立健全有关人事管理制度;市财政局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保障。金山镇人民政府要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做好保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积极稳妥做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改革期间,各相关部门继续按照现有的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上下贯通、运转顺畅,严禁出现思想混乱、队伍涣散、工作断档现象;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财务工作纪律,严禁在体制改革过程中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突击提拔干部,严防国有资产流失;严禁干预有关部门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配备。对违反规定的,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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