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政府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禄丰市地震局行政执法实施方案

日期:2022年10月28日   作者:地震局   来源:地震局    点击:[]

为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深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的效能,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云南省抗震设防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相关文件精神,以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为原则,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乱罚款、乱检查、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任务措施

局属各股室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应当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行政执法活动和行政执法工作应自觉接受市法制办的监督。

三、行政执法责任

(一)震害防御股对主管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负有学习、宣传、执行的责任,局长对行政执法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有计划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规章,开展业务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本行政执法主体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做好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通过各种方式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对所属行政执法人员有教育管理的责任,应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严格依法办事的教育和管理。

(五)对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应当全面、正确地执行,不得曲解法律,不得以任何借口或方式推诿执法。

(六)在实施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进行,不得失职、越权或滥用职权。

(七)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投诉制度,对各类投诉及时组织查处。依法处理各类来信来访,认真解答群众咨询,热情为群众办实事。

(八)在行政执法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并使用规范的法律文书。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由几个行政执法主体共同负责组织实施的,应明确分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行政执法工作。

四、行政执法人员

(一)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秉公执法、文明执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格依法办事。

(二)行政执法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散布有损于国家声誉和法律尊严的言论;

2.贪污受贿,徇私枉法;

3.隐瞒或伪造证据;

4.滥用职权,打骂、刁难群众,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5.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6.其它违法乱纪行为。

对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不力或拒不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令改正,并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地震局党组要把三项制度的推行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工作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震害防御股,负责涉及本部门范围内行政执法的日常工作。

(二)强化统筹衔接。局属各股室开展工作要与“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结合,与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等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相结合,逐步规范完善,着力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强化督促考核。局属各股室要建立推进三项制度落实台账。领导小组将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督促检查,对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的股室、个人进行追责问责,工作中表现突出、效果显著的股室、个人予以加分表彰。

上一条:禄丰市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实施方案
下一条:禄丰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