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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发展和改革改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日期:2024年03月14日   作者:   来源:市发改局    点击:[]

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深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的效能,确保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发改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市法治政府建设精神,以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为原则,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促进严格规范执法,有效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

二、任务措施

市发展改革局各行政执法股室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裁决、其他行政职权等行政执法行为中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按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要求,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执法职责逐级分解到执法岗位、落实到执法人员,并进行监督、考评。

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应当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

行政执法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和合法、合理、高效的原则。加强同各执法部门和其他国家机关的配合和协调。

行政执法活动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应自觉接受经济体制改革和政策法规股和市司法局的监督。

三、行政执法股室责任

(一)经济体制改革和政策法规股对上级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学习、宣传、执行,对行政执法人员教育、管理、培训。局长对行政执法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做好辖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

(三)在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进行,不得失职、越权或滥用职权。

(四)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开办理各项申请事项的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期限及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五)在本行政执法主体职权范围内按照权责清单的授权范围开展工作,履职尽责,符合法定程序。

(六)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违法执法的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

四、行政执法人员

(一)根据上级部门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开展执法工作。

(二)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秉公执法、文明执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格依法办事。

(三)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执法资格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执法。

(四)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时,应按程序执法。

(五)对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不力或拒不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令改正,并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内各行政执法股室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成立由王振博局长任组长,李发鑫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禄丰市发展改革局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工作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经济体制改革和政策法规股,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二)强化统筹协调。局内各行政执法股室开展工作要与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相结合,逐步规范完善,着力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加强督察问责。自觉接受人大、司法部门对依法行政执法的监督。

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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