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地震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有关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19〕39号)要求,按照省、州、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经市司法局审查确认,现将禄丰市地震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执法主体的名称(全称):禄丰市地震局
二、负责人:李植南
三、执法区域:禄丰市
四、执法类别:防震减灾
五、办公地址:禄丰市金山镇千禧大街西侧
六、监督电话:0878-4121271
六、邮编:651299
七、主要执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地震行政执法规定》《水库地震监测管理办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云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云南省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云南省地震监测管理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