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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民政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

日期:2022年09月19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禄丰市民政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19〕39号)及《楚雄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楚政办通〔2019〕23号),针对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权力出现的调整情况,根据《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公告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通知》(云司通〔2019〕63号)、《楚雄州司法局关于公告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通知》(楚司通〔2019〕27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审核确认,决定对禄丰市民政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公告:

一、执法主体的名称(全称):禄丰市民政局

二、负责人:杨学彬

三、执法区域:禄丰市

四、执法类别:民政

五、办公地址:市金山镇世纪大街54

六、监督电话:0878-4122091

七、邮编:651299

八、主要执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社团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外国商会管理暂行规定》、《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上一条:禄丰市统计局行政执法主体审核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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