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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年04月06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项目概况

禄丰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二期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5月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YB2023-008;

项目名称:禄丰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二期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70万元;

最高限价:370万元;

采购需求:禄丰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二期项目,主要任务:(1)持续做好市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运营和管理;(2)打造电子商务示范乡镇、示范村;(3)推动农产品上行及公共品牌营销体系建设;(4)引导农村传统商贸流通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5)高层次电商人才的培训孵化;详细采购内容详见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建设,运营周期为2023年11月—2028年11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及附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需提供 2022年3月至今任意1个月纳税的凭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②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 2022年3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誉要求:信誉条件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投标人近三年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诚信单位的情况,无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由投标人提供承诺书,以开标结束后代理机构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

(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书,以开标结束后代理机构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4月7日18:30分至2023年4月14日23:59分;

地点: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楚雄州)、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5月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5月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地点: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楚雄州),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未按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仍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密上传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2.本项目依托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线上自主确认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投标方”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线上确认的投标人,无法下载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潜在供应商在线确认前,需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办理服务24小时客服热线:400-6727-666,工作日联系电话:0871-65385613。如果之前在云南省境内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的,此次投标无需重复办理。

3.本项目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进行。

(1)开标时投标人无须出席开标会,因特殊原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会的应自带电脑并准备移动网络。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材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2)智能开标解密流程: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点击“学习资料”选择“投标人”下载,下载后,根据操作指南完成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和签名确认等相关操作;

(3)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采购人(代理机构)说明情况。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服务QQ:400-9618-998;

(4)逾期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保证金缴纳

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7.40万元(柒万肆仟元整);保证金缴纳具体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禄丰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禄丰市商务局

地址:禄丰市金山镇金源街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映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县金山镇世纪大街翡翠湾小区别墅7幢1单元1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宗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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