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政府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关于开展2022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年10月09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开展2022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楚雄州贯彻落实云南省“财政质量年”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制定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定于20229月中下旬至10月组织开展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和范围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2022年我市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重点为:主要检查被查单位202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对被查单位的相关单位或下属单位进行延伸检查或调查。根据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随机抽查结果,2022年检查单位为禄丰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和禄丰市民宗局。

二、检查时间

我市2022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至202210月底前结束。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本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并根据检查需要向检查人员提供会计账簿等相关信息资料,不得拒绝、推托或隐瞒、谎报,更不得设置障碍阻挠检查工作,各单位需在1015日前完成自查,并认真撰写自查报告

(二)加大对会计造假、编制多套财务报表等行为的处理处罚力度,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不属于财政部门职责的违规问题,按照《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办法》(财政部令第53号)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三)检查人员包括聘用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检查纪律和廉政规定,对检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活动,不得索取和收受财物或谋取其他利益。

         禄丰市财政局

         20229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