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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国家粮食储备库粮库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2年11月09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楚雄国家粮食储备库粮库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项目代码]:2207-532331-04-01-237028)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楚雄州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及融资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1.1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54627.9㎡,总建筑面积27768.44㎡,总仓容7.22万吨,单体建筑最大跨度27m;①新建一栋散装楼房仓建筑面积:7091.82㎡,建筑高度42.3m,总仓容为2.76万吨;②新建五栋散装平房仓总建筑面积:8047.43㎡,建筑最高高度13.28m,总仓容4.46万吨;③新建一栋消防水池占地面积:276.37㎡,建筑高度5.1m,单体占地面积为267.37㎡;④新建一栋维修车间建筑面积为400.91㎡,总高度为6.9m。具体建设规模以通过评审并取得审图合格证的施工图设计为准。施工及设备部分概算投资23442.51万元。

1.2技术标准: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及国家现行工程建设。

2、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该建设项目不划分标段。

2.2招标范围:对楚雄国家粮食储备库粮库建设项目提供施工监理服务;包括该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工程从设计阶段、施工阶段、项目审计阶段至保修期内全过程监理,包括监理合同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资料管理,组织协调(四控三管一协调)等过程的全面监理。

3、计划工期:施工期450天(中标后自签订合同进场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审计结束直至保修期结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具备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2、项目人员配备要求:

2.1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①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具有中级职称,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购买的社保缴费证明;②2017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建设工程总投资不少于1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业绩至少2件。(证明材料为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或监理业务手册,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2.2拟派本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常驻工地人数(除总监外)不少于5人,拟派本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①拟派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公司员工,提供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注册执业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②所派驻本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购买的社保缴费证明。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书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自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取得资质证书的单位提供财务报表即可。

4、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已完成或正在实施均可)建设总投资不少于1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业绩至少2件(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或监理业务手册)。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做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5.2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自行下载企业的“信用信息报告”,提供二维码须清晰可辨、可正常扫描(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招标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打印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5.3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犯罪档案记录,案件类型检索为行受贿案件。(查询结果截图打印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5.4 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查询结果截图打印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5.5 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在“信用中国(云南)”网站→信息公示→红黑名单→失信惩戒查询。(查询结果截图打印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5.6诉讼及仲裁:投标人如实说明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 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6、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注: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需至现场出席开标会,也无需递交公司相关证书原件;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若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行政监督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9日08时00分至2022年11月16日08时00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请在2022年11月16日08时00分前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 QQ:4009618998。

2、其他要求:

2.1投标人应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可选择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电子保险保函任一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均应在2022年12月2日09时00分前缴纳,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无效。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子账户,不得以投标法人单位的专户或分公司、办事处及其他机构的名义汇入。

2.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小写:¥50000.00元;

2.3保证金缴纳方式:

(一)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及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保证金,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已公布的项目银行账号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银行转账办理:

开户名称: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禄丰金山分理处


投标保证金转账到银行账户后,潜在投标人应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进入“我的项目——选择我确认投标的项目——缴纳保证金——确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按系统指引确认绑定。绑定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并将保证金缴纳回执、银行付款回单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

(二)银行保函

保函申请人应是投标人,受益人应是招标人,保证人应是投标人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应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当投标人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且符合保证金不予退回情形的,由银行按照银行保函合同对招标人代偿投标保证金额。

银行保函办理:潜在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应按潜在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保函办理的相关要求办理银行保函,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该项目进场登记的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878-6019258,由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确认,并将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未确认银行保函的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请潜在投标人在提交银行保函确认时考虑到上下班等因素,以免未完成确认影响投标。

(三)电子保险保函

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当投标人违反法律法规且符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情形的,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代偿投标保证金金额。

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在“网上办事”—“电子保函办理”模块,由潜在投标人在“电子保函服务机构”自行选择承保公司,登录投标人账号,进入“我确认投标的项目——选择缴纳保证金——确认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购买保险保函”,按系统指引完成操作。打印分配回执、下载保单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

)其他事项说明

(1)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2)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估算值的2%,最高不能超过80万元。

(3)请潜在投标人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①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 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②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2月2日09时00分。

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 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 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3、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3.1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须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评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在到达开 标 时 间 之 后 投 标 人 自 行 登 录 云 南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网 ( 网 址 :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点击【智能开标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CA锁,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为了不频繁更换CA锁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CA锁进行加密);

3.2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

3.3开标过程中,待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问题,可以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3.4在开标系统下达电子签名命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签名确认】按钮进行签名确认,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签名确认工作,签名确认成功之后,右下角方会出现“签名确认成功”提示,投标人的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即操作完成;

3.5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线培训与考核系统(http://116.55.195.54:8001/ynzxpx-home-web/toStudyInfoList),选择投标人,自行学习《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

3.6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的,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3.7有关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未尽事宜,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政策法规--市级规范性文件”公布的《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管理制度的通知》(网址

http://www.cxggzy.cn/jyzk/zcfgDetail?guid=18a1cf70-ca96-4262-bfe4-aefd35aaa3e6)执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楚雄州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镇云荫寺路55号

联 系 人:高显祖


招标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楚雄市汇东胜景小区357幢

联 系 人:王鸿彬

行政监督单位: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878-4142975

日期: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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