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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和平镇大厂村委会整村推进美丽家园·移民新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2年12月09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禄丰市和平镇大厂村委会整村推进美丽家园·移民新村建设项目已由楚搬复【2022】41号文、禄发改投字【2022】17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禄丰市搬迁安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雁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建设地点:禄丰市和平镇涉及大厂村委会5个自然村组(大厂村、上玉、中玉、山尾、麻柯三组)。

2.2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行业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4 其他内容:招标文件所含全部内容,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招标规模:1、建筑提升改造工程(外立面改造、破旧建筑拆除);2、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道路硬化、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3、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工程(文化活动场所、公厕、党建文化宣传、垃圾箱、村庄标识牌);4、景观绿化亮化工程(太阳能路灯、特色果树)。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4.2投标人资质: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4.3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单位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无在建承诺(是否有在建项目以网络查询结果为准),需提供劳动合同和投标截止前连续12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上需有社保部门签章及出具时间)。

4.4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在岗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投标截止前连续12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上需有社保部门签章及出具时间);

4.5财务要求:2019至2021(具有顺利完成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财务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规范的近三年度(2019年—2021年)经非本单位专业审计机构审定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审计报告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并附真实性承诺(2021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自成立至今年度的财务报表即可)(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4.6企业业绩要求:2019年11月1日至今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须提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等原件扫描件(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2022年1月后新成立的施工企业此项不考核。

4.7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9年11月1日至今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须提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等原件扫描件(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证明材料中均须明示项目负责人姓名,否则将不予认可。

4.8其他要求:

4.8.1投标文件中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连续12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村料原件扫描件,出具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须同时提供查询网址、个人账号及密码,未按要求提供导致现场查询不到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8.2信誉要求:

4.8.2.1投标企业须信誉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近三年(2019年11月至今)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做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4.8.2.2近三年(2019年11月至今)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受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

4.8.2.3近三年(2019年11月至今)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失信被执行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信用中国(云南)”网站→信息公示→红黑名单→失信惩戒查询。(查询结果截图打印时间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4.8.2.4投标人在在“信用中国”网站自行下载企业的“信用信息报告”,提供二维码须清晰可辨、可正常扫描(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招标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打印时间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4.8.2.5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1月至今)企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省外企业须提供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证明或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承诺,省内企业提供企业工商注册地或投标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查询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原件扫描件。

4.8.2.6诉讼及仲裁:如实说明近三年(2019年11月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4.8.2.7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不拖延工期承诺书,项目经理不更换及长驻现场承诺书及质量承诺书。

4.8.2.9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不少于1人,必须为专职;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劳务员、资料员、材料员均不少于1人,必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及经验且必须为专职。标准员、机械员均不少于1人,必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及经验但可兼任。以上专职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为其缴纳的连续一年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并提供查询方式,若现场查询不到视为无效,社保证明材料上需有社保部门签章及出具时间为近一个月内方有效),并提供以上人员的相应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

4.8.2.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

4.8.3其他:

4.8.3.1相关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4.8.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3.3各投标人应当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提交的投标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和工程建设全过程,在招投标和工程建设各环节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12日08时00分至2022年12月 16日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找到所投项目标段进行投标,凭企业数字证书( CA )在网上进行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 ZBJ )。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 CA ),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 QQ :4009618998。

6.投标文件的上传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9 日09时00分。

6.2递交方式:网上上传,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楚雄州”》网上公开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全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禄丰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地 址:禄丰市金山镇侏罗纪大街楚雄州生态环境保护局禄丰分局综合办公楼

联系人:张树彬

电 话:0878-412217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雁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禄丰市金山镇世恒商居766号

联系人:汤艳艳 电 话:13987682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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