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
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第1期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2022年第1期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省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 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 6-苄基腺嘌呤等物 质的公告(2015 年第 11 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完成样品检验2批次,公告抽检合格样品2批次,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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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2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 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 6-苄基腺嘌呤等物 质的公告(2015 年第 11 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标准要求。
检验项目
铅(以 Pb 计)、总汞(以 Hg 计)、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亚硫酸盐(以 SO₂计)、镉(以 Cd 计)、阿维菌素、百菌清、苯醚甲环唑、敌敌畏、啶虫脒、毒死蜱、二甲戊灵、氟虫腈、甲拌磷、甲基异柳磷、腈菌唑、克百威、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马拉硫磷、灭蝇胺、噻虫胺、噻虫嗪、水胺硫磷、辛硫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
附件2: 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
抽检样品由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依据: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 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 6-苄基腺嘌呤等物 质的公告(2015 年第 11 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进行检测,抽样2批次,检验2批次,公告抽检不合格样品2批次。 |
抽样编号 |
序号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所在省份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批号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检验项目 |
检验结论 |
SC22200300090 |
1 |
禄丰市金山镇赖忠琼豆制品摊 |
云南省 |
黄豆芽 |
散装称重 |
2022/10/17 |
省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 |
第1期 |
2022/12/22 |
铅(以 Pb 计)、总汞(以 Hg 计)、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亚硫酸盐(以 SO₂计) |
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不合格 |
SC22200300094 |
2 |
禄丰县金山镇海艳蔬菜摊(赵海燕) |
云南省 |
白芹 |
散装称重 |
2022/10/17 |
省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 |
第1期 |
2022/12/22 |
铅(以 Pb 计、镉(以 Cd 计)、阿维菌素、百菌清、苯醚甲环唑、敌敌畏、啶虫脒、毒死蜱、二甲戊灵、氟虫腈、甲拌磷、甲基异柳磷、腈菌唑、克百威、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马拉硫磷、灭蝇胺、噻虫胺、噻虫嗪、水胺硫磷、辛硫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 |
毒死蜱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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