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事项名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二、申请材料清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你(单位)申请办理此项行政许可事项,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单位及企业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原件1份(加盖公章,日期不填,金山镇外的建设项目须有镇人民政府初审意见)
2.申请书原件1份(含统一社会信用证书、委托书、
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复印件1份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1份
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或者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6.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1份
7.评审通过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文本1份(加盖行政主管部门公章)
8.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审查意见及批复各1份
9.规划总平面布置图原件(加盖设计公司出图章和
行政主管部门公章)2份
10.人民防空易地建设许可证复印件1份(仅限县城)
(二)国有土地私人建房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原件1份(加盖手印,
且金山镇外的建设项目须有镇人民政府初审意见)
2.申请书原件1份(含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盖手印
3.国有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复印件1份
4.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及附图各1份(仅扩建项目提供,或提供已盖房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 四邻协议原件及四邻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6.含照片、乡镇签字的现场勘验表1份(金山镇除外)
7.建设项目规划平面图2份(含四至坐标,且加盖测绘公司公章和行政主管部门意见)除金山镇的其它乡镇另附区域位置图1份
8.建设项目施工图1份(含平面、立面、剖面及基础图)
9.人民防空易地建设许可证复印件1份(仅限于县城)
注:以上需提交的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加盖单位公章;若是私人建房,则加盖手印。
受理地点: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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