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政府关于禄丰龙泽学府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修改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局: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禄丰龙泽学府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修改进行审批的请示》(禄自然资请〔2023〕56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楚雄州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禄丰龙泽学府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修改审查意见的通知》,原则同意“禄丰龙泽学府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修改”。修改后规划总用地面积37281.901平方米(55.92亩),总建筑面积55207.9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44481.0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726.95平方米);容积率1.193;建筑密度23.38%;绿地率31.10%;机动车停车位392个。
二、请你局严格按审查同意的规划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加强项目审批后的实施监管,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禄丰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