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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和平镇集镇供水试行价格及有关问题的批复

日期:2022年04月1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和平镇集镇

供水试行价格及有关问题的批复

禄发改字〔2022〕45号


禄丰市和平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请求同意和平镇集镇供水价格调整的请示》(和政请〔2022〕20号)收悉。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发改价格规〔2019〕2号)文件、《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1〕676号)文件,按照定价管理权限,在成本测算的基础上,结合和平镇实际情况,现对你镇集镇供水试行价格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和平镇集镇供水居民生活用水试行价格,试行期三年。

    二、和平镇集镇供水居民生活用水试行价格为1.65元/m,非居民生活用水试行价格为2.45元/m

    三、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要按照价格公示制度要求,认真做好供水价格公示工作,价格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要在醒目位置将试行价格张榜公布,自觉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社会监督。

    四、执行时间:2022年5月1日。

    五、试行期满前三个月,请和平镇供水经营企业根据经营情况及时上报定价请示及相关资料,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召开价格听证会,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后制定和平镇集镇供水正式价格。

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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