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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日期:2022年08月31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财农〔202278

禄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禄丰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楚财农〔202288号)要求,报经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现将2022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64万元下达给你单位,资金专项用于全市5户生猪产业发展支出。政府预算收入科“1100299·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50799·其他对企业补助”,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31299·其他对企业补助”。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为中央下达的2022年中央财政直达资金(标识:01中央直达资金),请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规定管好用好资金,资金不得用于资金管理办法中列举的负面清单支出(包括但不限于):部门基本建设、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与生猪生产流通无关的支出。

二、请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云南省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云财农〔202123号)及《禄丰市人民政府关于禄丰市2022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禄政复〔202244号)等加强资金监管,加快项目实施及资金支出进度,确保专款专用,强化绩效管理,切实发挥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成效。

附件: 1. 2022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绩效目标表

禄丰市财政局

                                                                  2022828


  附件1

    2022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绩(第二批)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2022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

市级财政部门

禄丰市财政局

市级主管部门

禄丰市农业

农村局

项目实施单位

禄丰市农业

农村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杨正宏

13987879757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金额:

64万元

其中:中央财政补助

64万元

年度

总体

目标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云南省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云财农〔202123号)及《禄丰市人民政府关于禄丰市2022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禄政复〔202244号)等要求,资金用于支持规模养殖户猪舍新(扩)建奖补、生猪引种奖补及生猪检疫监管监测支出。项目实施将进一步夯实我市生猪产业发展基础,促进生猪养殖业向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方向发展。

绩效

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扶持规模养殖户新(扩)建猪舍户数

≥5

规模养殖户新(扩)建猪舍户面积

≥3500平方米

规模养殖户新建粪污处理池体积

≥1150立方米

模养殖户新购置母猪产床等设备数

≥85/

质量指标

奖励资金使用违规违纪问题

时效指标

奖励资金兑付时限

202212月底前

经济效益指标

被扶持规模养殖户增收情况

增收效果明显

社会效益

促进我市生猪产业发展情况

明显提升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扶持对象及受益群众满意程度

90%

上一条:广通镇财政所2022年4月惠农补贴兑付情况
下一条:一平浪镇财政所2022年6月惠农补贴兑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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