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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

日期:2021年11月13日   作者:杨洁   来源:市政管局    点击:[]

禄丰市行政审批局认真落实《楚雄州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的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进行管理,进一步推进涉企证照审批联动,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突出照后减证、能减尽减、能合则合,让更多的市场主体“照后能营、持照即营”,真正实现市场主体“一照一码走天下”。

一是办理企业注册登记事项渠道多元化。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办理注册登记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审批文件或许可,申请人领取营业执照即可从事一般经营活动。将涉及设立登记的130多项行政许可减少为35项前置审批,29项变更、注销登记前置审批,其余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再作为登记前置,针对市场主体关心的难点痛点问题,制定标准化《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精简审批材料,公示审批事项和程序,压缩审批时限,明确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减少审批环节,科学设计流程,增强审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高登记审批效率。

二是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从今年7月1日起,全市实行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市场主体按照登记机关公布的经营项目分类标准办理经营范围登记。通过规范经营范围登记,建立起了“证”所对应的审批许可事项和“照”所登载的经营范围表述之间的映射关系,每一条经营范围表述都明确标注了是否涉及许可审批项目,申请人在登记时仅需选择具体条目,实现了在市场主体登记环节准确判断其是否涉及“证照分离”事项,自动识别行业归类、审批归属、监管归口,触发“双告知”流程,有效解决登记过程中经营项目“填报难”“识别难”和“推送难”的问题。通过明确区分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将企业经营目的和经营活动的性质明确告知社会公众,有效了降低社会风险。

三是信息归集共享便捷化。依托已有的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协同平台,实现市场主体基础信息、信用信息、违法违规信息归集共享,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涉企信息资源归集目录,健全对备案事项目录和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的动态维护机制,明确事项表述、审批部门及层级、经营范围表述等内容。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统一的数据标准,通过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或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协同平台将信息及时推送告知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将备案事项和后置审批事项信息及时通过“信用云南”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记录于市场主体名下,对外公示,建立健全动态维护机制。

通过“证照分离”改革,有效区分“证”“照”功能,让更多市场主体持照即可经营,着力解决了“准入不准营”问题,统筹推进了“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将“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调动推进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优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确保了改革顺利推进和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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