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政府
首页 >> 政务专题 >> 中央环保督察专栏

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50-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落实情况公开

日期:2022年10月1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禄丰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按照既定措施和目标,抓实各个环节整改工作,从严从实做好50-1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按时限完成整改工作,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市委常委会带头,市级党委(党组)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检查反思在立场、品质、能力、意志方面存在的问题,从政治站位、思想认识、责任落实、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成效等方面,查找差距、剖析根源、明确方向,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二是把绿色发展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第一次集中学习暨市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集中学习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滇池等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严压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三是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2022年市委、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4次。四是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印发《禄丰市贯彻落实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重点工作和改革举措》(禄办字〔2022〕12号)和《禄丰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禄办字〔2022〕13号)。五是强化“三个自觉”“三个担当”“三种精神”,坚决全面彻底如期安全高质量抓好督察指出问题。2021年第二轮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禄丰市信访举报问题25件。截至2022年1月13日,完成整改工作25件,整改完成率100%。2021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涉及禄丰15个,其中个性问题1个(楚雄州德胜煤化工有限公司2011年就应淘汰的4座捣固焦炉截至2021年4月仍在生产),其余14个属全省共性问题。在2021年底前要完成1个,2022年底前要完成5个,2023年底前要完成5个,2025年底前要完成4个。目前完成整改5个,其余问题正在按照序时进度推进整改。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

2022年10月18日

上一条: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50-41“云南省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盲目乐观 部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下​降”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公开
下一条: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举报件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