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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50-7“云南省长江、珠江流域优良水体比例目标设置标准不严”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公开

日期:2023年05月19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禄丰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按照既定措施和目标,抓实各个环节整改工作,从严从实做好“云南省长江、珠江流域优良水体比例目标设置标准不严”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按时限完成整改工作,整改完成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强大工作合力。2021年11月12日中共禄丰市委办公室 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禄丰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禄办字〔2021〕50号,由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牵头,云南禄丰产业园区、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配合,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人及整改完成时间。二是加强优良水体保护。加强对长期水质优良断面的环境监管,密切关注主要污染指标浓度值变化,注重风险管控与防范,防止“好水变差”。水质现状提升工作,重点推进流域内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治理等,不断提升优良水体比例。三是加快推进“北甸河一关山场”断面水质不稳定整治。持续开展水体水质预警,强化水质分析,进一步压实责任。推进“北甸河—关山场”断面水质不稳定提升整治,确保水质稳定达标。精准识别和梳理流域水生态环境存在问题,及时制定水体达标工作方案,精准、科学、依法推进落实。通过近年的整治,北甸河总磷从2019年的劣Ⅴ类、2020年脱出劣V类,2021年属于V类,2022年达Ⅳ类水,实现一年一个台阶,整治效果突出。四是持续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从流域的系统性、整体性出发,从突出问题的根源着手,持续开展水体整治、饮用水源保护、产业园区污染整治、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推动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的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全面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加大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作力度,促使流域水质不断改善。生态环境部门加强日常监管监测,加强断面水质监测,水质异常及时预警分析,并及时交办、督办。水务部门全面压实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清水行动”、河湖“清四乱”等专项行动,加大河(湖)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农业农村部门严控农药化肥施用,实现用量零增长,控制畜禽养殖污染,提高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住建部门负责推进城市建成区雨污分流,提高污水收集处置率,加快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进度,推进城乡垃圾处理。经广泛征求群众对整改工作的满意度,发放群众满意度测评表50份、回收50份,满意率为100%。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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