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政府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禄丰市财政局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批复

日期:2023年02月17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禄财社〔202342


禄丰市财政局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3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禄丰税务局:

2023年禄丰本级社保基金预算,已经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审查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将2023本级社会保险费收入预算(详见附件)批复你单位,请按要求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进行公开,并认真组织执行,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2023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023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费收入32,38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收入4,737万元;机关事业单 位基本养老保险保费收入22,912万元;工伤保险保费收入1,769万元;失业保险保费收入1,630

二、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批复预算执行。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规定的程序执行,定期向财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基金预算不得随意调整,执行中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社会保险费收入时,由经办机构会同税务机关提出调整方案,并按规定报送相关部门。

   三、积极组织收入,确保完成各项收入预算任务。严格按照批准的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积极做好各项基金收入征缴工作,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及有关规定,加大征缴和稽核力度,做到依法依率计征,应收尽收,确保全面完成收入预算任务。

   附件:2023年禄丰市市本级社会保险费收入预算表

禄丰财政局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210


上一条:关于禄丰市2022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下一条:禄丰市财政局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批复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