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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财社〔2023〕39号禄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困难群众救助州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3年02月14日   作者:   来源:市财政局    点击:[]


市民政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困难群众救助州级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楚财社〔2023〕40号),现将2023年城乡困难群众救助州级补助资金230.24万元下达你们(详见附表),收入列入2023年“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列入2023年“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相关支出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统筹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含农村留守儿童、困难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的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

二、请你单位按照明确的救助政策,统筹安排使用好资金,专款专用,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对照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目标,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执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充分发挥使用效益。

附:禄丰市2023年城乡困难群众救助州级补助资金分配表(公开于市财政局政务公开专栏)

禄丰市财政局

2023年2月10日

上一条:禄财建[2023]19号下达2023年污水处理服务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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