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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督抽查工作方案

日期:2022年11月22日   作者:市应急局   来源:市应急局    点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5号)及《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编制口径和标准》,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省级联席会议23家成员单位联合编制了《2022年度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禄丰市2022年度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时间

2022年3月20日至11月30日。

二、检查范围

禄丰市行政区域内的工贸企业。根据禄丰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及2022年度禄丰市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抽查工贸企业4户。

三、检查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抽查市场经营主体工贸企业由禄丰市应急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抽取并实施检查。

(二)本年度中已经被抽取检查过的,原则上不再进行检查;检查对象如已列入其他抽查计划抽取但尚未实施检查的,应合并检查事项一并实施检查。

(三)检查人员在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匹配。

四、检查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设置、落实情况和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五、检查方式

按照《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统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定,检查方式采取现场检查方式。

六、结果处理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应在抽查工作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涉及联合监督抽查的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股室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加强工作配合,合理安排检查人员、时间,认真排查工贸企业安全风险隐患,督促市场主体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二)严格执法。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责令市场主体限期整改。违法违规的要及时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三)严肃纪律。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要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廉洁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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