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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司法局2022年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

日期:2022年11月30日   作者:汤小云   来源:市司法局    点击:[]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云政办规〔2019〕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法律服务行业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禄丰市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统筹制定2022年度禄丰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禄丰市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及省、州级部门抽查计划清单,特制定禄丰市司法局2022年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 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加强推广随机抽查监管,加快配套制度机制建设,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管,切实解决当前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存在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规范监管。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双随机”抽查依法有序进行。

(二)公正高效。坚持公正、公平。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三)公开透明。公开“双随机、一公开”各县规定和工作制度,实行阳光执法,接受社会监督。

(四)协同推进。探索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建立健全纵向联通、横向协调的监管体系。

三、工作措施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禄丰市关于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明确我局2022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具体抽查基层法律服务所财务制度档案、法律服务工作者日常执业档案等情况。

(二)明确抽查比例。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结合工作实际,每年抽查比例不低于市场主体的20%即2户。

(三)组建市场主体名录库。市场主体名录库为行政许可事项设立以来已获得审批属于市司法局主管的全部管理服务对象,每个事项分设1个主体名录库。市场主体名录库信息应准确完备。

(四)组建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原则上由局机相关科室工作人员构成,所有随机抽查共用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根据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定期更新。

(五)检查时间及方式:

检查时间:2022年3月—5月。

检查方式:网络检查、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六)实施“双随机”检查。办公室根据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从相应的市场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按实际需要从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相应人数的检查人员(被随机抽取的检查人员确有其他重要公务无法参加的,按抽取先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发起相应科室确定一名负责人为检查组组长,带领检查人员,根据工作方案,对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进行检查。检查结束后,形成检查报告,于检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检查事项的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双随机”抽查是国务院和省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一项重大部署,各有关科室要引起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加强调查研究,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规范抽查程序。“双随机”抽查的发起、抽取过程、检查结果运用等相关程序,都要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三)加强监管整改。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改回访,确保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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