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
企业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工作方案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及《2023年度禄丰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要求,落实本部门2023年抽查计划,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依据
本次抽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等。
二、抽查时间
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检查。
三、检查对象及比例
按照抽查计划,本次检查对象为:禄丰市域内勘察设计企业;抽查比例为:50%。
四、名单抽取
检查对象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抽取禄丰市域内勘察设计企业。
抽取执法检查人员由市住建局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选派。
五、检查内容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对应《禄丰市市场监管领域统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该计划的“抽查事项”进行细化明确检查内容:
(一)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二)注册人员市场经营行为情况;
(三)企业市场经营行为情况;
(四)执行法律、法规、规范情况;
(五)质量管控体系建设情况;
(六)成果文件编制质量情况。
六、检查方式
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规定,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取现场检查和书面检查相结合方式开展双随机检查。
七、抽查结果处理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市住建局参与随机抽查的执法人员在抽查工作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分别将检查结果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分为8类,包括未发现问题、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等。
八、抽查结果的运用
积极向其他政府部门推送检查结果,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九、工作要求
组织和参加双随机抽查工作的股室和人员要高度重视双随机抽查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实际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检查结束后要做好总结工作。
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