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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2023年食品餐饮服务食品餐饮安全监管网络平台入户餐饮服务单位)

日期:2023年10月19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禄丰市2023年食品餐饮服务

食品餐饮安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网络平台入户餐饮服务单位)

为全面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改善营商环境,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根据省“先照后证”改革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云双随机联发〔2023〕1号)和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州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统筹制定2023年度楚雄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部门双随机抽查时间及对象

7月1日-9月30日,对行政区域内网络平台入户餐饮服务单位,按大于百分之1(≥1%)的比例开展抽查。

二、检查名单抽取

(一)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由市局自行制定方案,建立市

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由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在市场主体名录库中,自行按方案中抽查比例

及时限要求进行检查。

(二)本年度中已经被抽取检查过的,则不再进行检查;检查对象如已经被其他抽查计划抽取但尚未实施检查的,应合并检查事项一并实施检查。

三、检查依据及内容

网络平台入户餐饮服务单位

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检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

四、检查方式

检查方式采取现场检查。

、抽查结果处理

抽查结果分为6类,包括未发现问题、发现的违法事实行为、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等。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市市场监管部门应在抽查工作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

六、抽查结果的运用

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向其他政府部门推送检查结果,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场监管部门要将本次双随机定向检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抽查工作依法、有序、高效进行。

(二)认真组织实施。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对抽查对象进行检查和公示,加强检查结果的应用。州局将适时对抽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通报,对抽查工作中未履行、不当履行、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将在系统内进行通报。

(三)加强协调配合。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内部相关业务部门的统筹协调,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外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构建部门联动响应的信用约束机制,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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