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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15号公告:禄丰市万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至2020年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日期:2022年05月30日   作者:苏建明   来源:审计局    点击:[]

禄丰市万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至2020年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022年4月29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禄丰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3月1日至7月9日对禄丰市万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泉公司”)2018至202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万泉公司于2004年9月28日由原禄丰县城建局自来水厂和县水利局大滴水城乡供水公司合并重组形成国有独资公司,属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禄丰县财政局代表禄丰县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权利,公司于2004年11月25日在禄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更名注册登记成立,注册资本金975.94万元。2011年6月,根据机构改革要求及县委、县政府部署,万泉公司城市供水管理职能由县人民政府移交县水务局管理,党组织关系由县机关党委移交县水务局党委负责管理;2019年9月,万泉公司城市供水管理职能由县水务局划转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截至2020年末,万泉供水公司在职职工22人、退休职工14人、合同制聘用人员21人、其他临时聘用人员2人、遗属供养人员2名,公务用车1辆;公司设党支部书记1名、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下设办公室、工会、综合业务办公室等13个部门。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审计围绕万泉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国有资产管理、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开展审计。通过审计,促进企业切实履行经营管理责任、规范企业运营行为、完善相关内控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激发国有企业活力,依法保护所有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本次审计共发现未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失衡失效、虚假报账套取资金、违规报销费用、对外借款长期未收回、账外水费未收回、代垫资金长期未收回、应缴未缴非税收入、差欠工程款、公车违规落户、损益不实、账实不符、废旧物资材料处置不规范、固定资产处置不及时、债权债务长期挂账未清理、会计核算不规范等15个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审计建议

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禄丰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及向相关部门移送移送案件线索;并根据审计查出问题,分别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审计专报》,建议市委、市政府研究解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瓶颈和难题,并督促市国资委、市住建局、市财政局指导万泉公司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完善物资管理处置、对外借款、应收未收账款等事关企业发展的内控制度。

四、审计整改情况

万泉公司在收到审计报告和决定后,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审计发现问题逐条分析研究,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堵塞漏洞,推进审计整改工作。截至目前,此次审计查出问题已在逐步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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