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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17号公告:禄丰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审计调查结果

日期:2022年01月17日   作者:   来源:审计局    点击:[]

禄丰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审计调查结果

(2021年11月29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禄丰市审计局对禄丰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相关政策和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本次审计调查的重点是村庄规划管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落实和政策目标实现情况。此次审计抽查了10个市级责任单位、5个乡镇、21个村委会、60个村民小组、284户农户。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省州关于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2018—2020年)的安排部署,禄丰市结合本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际,印发了《禄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细则(2018—2020年)》《禄丰县关于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将重点工作任务、工作内容落实到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

从审计情况看,2018年以来禄丰市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相关方针政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立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制定了相关实施方案,开展了相关培训,建立了督查机制,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村庄规划、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全市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但是,此次审计调查也发现还存在着资金投入不足、“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未全部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村庄规划编制方面的问题

乡村规划编制工作进度慢,未完成“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

(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面的问题

1、垃圾未得到有效处理。

2、垃圾箱长期闲置作用未发挥。

3、保洁制度落实不到位。

4、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建设项目推进缓慢。

5、未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并报送备案。

(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的问题

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推进缓慢。

(四)农村“厕所革命”方面存在的问题

1、乡镇公厕改建省级配套资金不到位152万元。

2、“厕所革命”资金兑付和使用不及时1547.55万元。

3、行政村村委会公厕改造提升任务未完成13座。

4、三格化粪池不规范。

5、部分户厕改厕不到位。

6、改厕标识喷涂不规范。

(五)提升村容村貌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完成50户以上不搬迁自然村道路硬化目标任务423.505公里。

2、38株古树未挂牌保护。

(六)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外新建镇村公厕配套资金不到位121.2万元。

2、部分公厕管护不到位,未发挥使用效益。

3、部分村委会公厕未提升改造。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专项审计调查报告。1、对乡村规划编制工作进度慢,未完成“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的问题,责成禄丰市自然资源局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按照国家、省、州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的要求,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2、对垃圾未得到有效处理的问题,责成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黑井镇人民政府及时督促垃圾清运公司把垃圾清运到垃圾处理站处理。责成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金山镇人民政府多方面筹措垃圾治理资金,减轻村委会垃圾清运费用负担,使垃圾清运合作社作用充分发挥,同时督促各村委会做好垃圾清运工作;3、对垃圾箱长期闲置作用未发挥的问题,责成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金山镇人民政府加强对所配置垃圾箱及垃圾车的使用,充分发挥其效益;4、对保洁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责成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金山镇人民政府对还未建立有专职保洁员的村委会配备专职保洁员,保洁员还未到位的尽快到位;责成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黑井镇人民政府督促各村委会认真落实垃圾处理长效机制,按时收缴垃圾处理费,加强村庄环境卫生整治;5、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建设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责成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各项工作,确保垃圾处理场、站尽快建成投入使用;6、对未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并报送备案的问题,责成禄丰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各乡镇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费制度,并报上述两个部门备案,同时督促抓好制度执行;7、对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责成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各项工作,确保污水处理厂尽快建成投入使用;8、对乡镇公厕改建省级配套资金不到位152万元的问题,责成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向上级争取配套资金,按照文件规定标准及时拨付公厕改造资金;9、对“厕所革命”资金兑付和使用不及时1547.55万元的问题,责成禄丰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各乡镇尽快兑付农户户厕改造资金和使用长效管护资金;10、对行政村村委会公厕改造提升任务未完成13座的问题,责成禄丰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向上级争取配套资金,抓紧完成公厕改造提升目标任务;11、对三格化粪池不规范的问题、部分户厕改厕不到位、改厕标识喷涂不规范的问题,责成禄丰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各乡镇抓实整改;12、对未完成50户以上不搬迁自然村道路硬化目标任务423.505公里的问题,责成市交通运输局督促禄丰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加快推进50户以上不搬迁自然村道路建设项目进度;13、对38株古树未挂牌保护的问题,责成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尽快对未挂牌古树进行挂牌;14、对“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外新建镇村公厕配套资金不到位121.2万元的问题,责成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向上级争取配套资金,按照文件规定标准及时拨付公厕改造资金,使未能正常使用公厕早日开放使用;15、对部分公厕管护不到位,未发挥使用效益的问题,责成禄丰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金山镇人民政府对未能正常使用的公厕加强后期管护,尽快发挥公厕使用效益;16、对部分村委会公厕未提升改造的问题,责成禄丰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持续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突出改厕重点,着力提升农村公共卫生水平。

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大资金投入;二是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整治各项工作;三是建立并有效落实长效管护机制;四是认真摸排抓整改。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调查报告指出的问题,禄丰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高度重视审计调查发现问题,对审计揭示的问题认真分析,并研究制定了《禄丰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审计调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全面安排部署落实整改工作。对乡村规划编制工作进度慢,未完成“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方面的问题,已编制完成41个,其中,特色保护类13个,集聚提升类22个,城郊融合类6个;对垃圾未得到有效处理、垃圾箱长期闲置作用未发挥、保洁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并报送备案的问题,出台了《禄丰市贯彻落实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了处罚措施和处罚主体。同时起草了《禄丰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试行)》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定,《办法》明确了集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费项目,按照地区分类确定了收费标准。各乡镇村委会(社区)依据《办法》确定农村居民征收标准,村组征收标准通过村规民约的形式确定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由于受环保、发改政策限制,按照州发改委、州住建局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的统筹安排,计划建设焚烧发电厂,原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建设项目暂停实施,由新的项目代替,新项目已于2021年10月协商草拟了“禄丰市生活垃圾分类中转运输和分类处理处置工程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待协议签订后实施建设;对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目前高峰乡和黑井镇污水治理项目已开工建设在稳步推进中,黑井镇项目计划2021年12月底完工;高峰乡项目完成调节池基础开挖和管道放线复核工作,其余乡镇计划2021年12月底之前全部开工建设,2022年6月底之前竣工投入使用;对乡镇公厕改建省级配套资金不到位152万元和“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外新建镇村公厕配套资金不到位121.2万元的问题,已配套资金44万元,市住建局将继续积极争取尚未配套资金;对“厕所革命”资金兑付和使用不及时1547.55万元的问题,截至目前公厕户厕资金已全部支付,长效管护资金已兑付760.9万元,项目均在推进过程中,剩余资金计划12月底工程全面竣工后全部兑付;对行政村村委会公厕改造提升任务未完成13座和三格化粪池不规范的问题、部分户厕改厕不到位、改厕标识喷涂不规范的问题,已整改完毕;对未完成50户以上不搬迁自然村道路硬化目标任务423.505公里的问题,根据禄丰市交通运输局提供的州交通运输局出具的楚雄州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公路建设完成报表,认定已完成目标任务;对38株古树未挂牌保护的问题,古树二维码信息已确定,预计2021年11月底完成古树挂牌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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