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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23号公告:禄丰市2019—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日期:2022年12月01日   作者:李洪平   来源:审计局    点击:[]

禄丰市2019—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2022年10月24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禄丰市审计局对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建设的禄丰市2019—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3月禄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禄丰县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从2019年至2021年,基本完成县城区2000年以前建设使用的基本情况,并制定了三年计划,改造项目共涉及69家产权单位105个老旧小区259栋单体建筑计4772户1.32万人,总建筑面积约46.91万平方米,总占地面积约26.94万平方米,估算总投资39328万元;其中:2019年(一期)实施35个老旧小区67栋计1210户,总建筑面积约15.65万平方米,总占地面积约6.53万平方米的改造提升,估算总投资10776.81万元;2020年(二期)实施30个老旧小区79栋1329户,总建筑面积约11.73万平方米,总占地面积约6.13万平方米的改造提升,估算总投资10623.3万元;2021年(三期)计划实施40个老旧小区113栋2233户,总建筑面积约19.53万平方,总占地面积约14.28万平方米的改造提升,估算总投资17927.85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完成93个老旧小区235栋单体建筑计4493户,未完成12个老旧小区24幢279户。未完成的原因:一是有3幢45户因纳入棚户区改造房屋已拆除(供销社住宅区2幢15户和大井街乡镇企业局宿舍1幢30户);二是有8个小区21幢234户由于居民意见不统一,没有纳入改造;三是有2个小区3幢24户属于产权私化不属于改造范围。到2022年5月27日共完成建安投资23069.24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禄丰市高度重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及时印发了《禄丰县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和《禄丰县2019-2021年度县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补充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相关领导担任副组长,金山镇和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合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能按照规划改造目标任务和基本建设程序的规定组织实施,并按照连片打造的理念,形成3个整体连片区域和多个局部连片区域的改造格局,3个整体连片区域涉及户数占总改造任务的54.8%。通过对小区雨污分流和供水管网、弱电管线、建设海绵城市、屋面防水、建筑物外立面、楼梯间修缮、供水、供电、安防系统建设和智能快递投放站等改造和建设,切实解决了老旧小区配套设施破损老化、市政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等突出问题,实现了老旧小区道路平、排水通、功能全、环境美、安全有序、和谐宜居的目标,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全方位得到了提升,老旧小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为助推禄丰美丽县城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在审计调查中也存在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未严格实行“两次表决”程序、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中介服务事项未进中介超市公开选取、未批先建工程项目、工程超工期、工程未履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未及时编制工程财务决算、工程签证不规范和未严格执行合同约定条款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规划》改造目标任务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改造任务。

(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

2.未严格实行“两次表决”程序,征求意见方式不规范。

3.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

4.中介服务事项未进中介超市公开选取

5.未批先建工程项目

(三)项目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6.工程超工期

(四)工程质量管理及竣工验收方面存在的问题

7.工程未履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五)工程结算及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8.未及时编制工程财务决算

9.工程签证不规范

10.未严格执行合同约定条款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改造任务的问题,要求加大对未完工项目的建设力度,确保项目发挥效益;针对未严格实行“两次表决”程序,征求意见方式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严格按实施意见的要求组织项目建设;针对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的问题,要求应及时制定和出台城镇老旧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确保小区改造后维护更新进入良性轨道,共同维护改造成果;针对中介服务事项未进中介超市公开选取的问题,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工程建设中应严格按照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建设运行和管理要求规范实施项目;针对未批先建工程项目的问题,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工程建设中应严格按照实施意见要求规范实施项目;针对工程超工期的问题,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进行工程决算;针对工程未履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问题,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相关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针对未及时编制工程财务决算的问题,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按照规定及时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针对工程签证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工程建设中应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办理工程变更签证,确保工程变更及工程量真实、可信;针对未严格执行合同约定条款的问题,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严格按合同约定的内容执行。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宣传工作;二是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三是在今后的工程建设中,应严格按批复的项目概算总投资确定的建设内容组织建设;四是制定出台城镇老旧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五是加大住户筹款筹集力度;六是加大对未改造完成的老旧小区的施工进度;七是积极探索和建立后期管养模式。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整改。整改情况如下:针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改造任务,截至2022年8月10日,2021年度的旧改项目已基本完工,准备初验和竣工验收,已完成整改;针对未严格实行‘两次表决’程序,征求意见方式不规范的问题,已在后续的项目建设中严格按实施意见的要求组织项目建设,已完成整改;针对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的问题,已向市人民政府汇报,将出台城镇老旧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已完成整改;针对中介服务事项未进中介超市公开选取的问题,后续项目已严格按照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建设运行和管理要求规范实施项目,已完成整改;针对未批先建工程项目的问题,在后续的项目建设中,严格按照实施意见要求规范实施项目,已完成整改;针对工程超工期的问题,已在后续的工程决算中,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已完成整改;针对工程未履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问题,因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需协调的相关单位较多,正在协调中,正在整改;针对未及时编制工程财务决算的问题,待项目全部完工后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正在整改;针对工程签证不规范的问题,已进行了完善,已完成整改;针对未严格执行合同约定条款的问题,在后续的项目建设中严格按合同约定的内容执行,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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