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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16号公告:云南彩云鲜花谷产业扶贫园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日期:2023年11月14日   作者:杨应付   来源:审计局    点击:[]

云南彩云鲜花谷产业扶贫园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023年8月14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和年度工作计划,禄丰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5月17日对禄丰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禄丰鑫龙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代建的云南彩云鲜花谷产业扶贫园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云南彩云鲜花谷产业扶贫园项目位于禄丰市彩云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场地平整,蓄水池,温室大棚,其中温室大棚包含外遮阳系统、内遮阳系统、PE膜内保温系统、四周内立面PE膜保温系统、湿帘-风机降温系统、湿帘外卷膜窗系统、内环流风机系统、四周外立面遮阳系统、电动控制系统、给排水系统、水源热泵制冷制热系统、移动苗床系统、内保温幕布,建设公厕1座。

审计结果表明,云南彩云鲜花谷产业扶贫园项目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实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工程监理制等建设管理制度。工程竣工结算基本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但审计也发现工程存在招标投标制执行不严格、多计工程价款及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招标投标和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预先内定中标人。

2.未进中介超市公开选取中介服务机构。

3.未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二)工程财务决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1.多计工程价款369682.41元。

2.工程签证不规范。

3.拉用财政扶贫专项资金5827071.20元。

4.项目建设管控不严,造成超概算投资。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预先内定中标人的问题,已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对未进中介超市公开选取中介服务机构的问题,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公开选取中介服务机构;对未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的问题,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加强合同签订管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对多计工程价款369682.41元的问题,要求对多计工程价款问题进行整改;对工程签证不规范的问题,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工程价款结算;对拉用财政扶贫专项资金5827071.20元的问题,要求及时收回被拉用资金,并及时支付差欠工程款项;对项目建设管控不严,造成超概算投资的问题,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应严格执行概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禄丰市审计局提出建议:一是该项目未经竣工验收就投入使用,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二是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和中介服务的选取,依法依规开展项目相关招标和中介服务选取,加强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降低中介服务费用支出,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加强合同签订的审核把关和督促合同双方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确保项目发挥效益。按合同约定及时收回应收取的租金,同时按合同约定及时返还村集体收益;四是严格执行概算,加强过程投资控制,并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五是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确保专款专用;六是做好工程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确保工程资料完整、规范。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禄丰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进行了整改。针对预先内定中标人、未进中介超市公开选取中介服务机构和未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的问题,禄丰市农业农村局在审计整改报告中表示,在以后的项目建设中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针对多计工程价款369682.41元的问题,已调整相关账目;针对工程签证不规范的问题,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工程签证程序;针对拉用财政扶贫专项资金5827071.20元的问题,目前已收回202212.5元,其余资金正在催收中;针对项目建设管控不严,造成超概算投资的问题,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出现较大变更时报审批部门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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