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村乡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025年4月27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禄丰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8月13日—8月18日,对中村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中村乡)2023年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及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中村乡位于禄丰市区以北13公里,全乡国土面积301.7平方公里。全乡辖9个村委会、95个自然村、138个村民小组,截至2023年末,全乡总人口5806户17678人。乡党委下设10个党总支、46个党支部,党员人数925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下设5个内设机构:党政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共27个行政编制,实有22人;7个事业机构: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财政所和自然资源所,共40个编制,实有37人。截至2023年末,中村乡独立核算账套为28个,共有在职职工59人,财政部分供养人员共计292人,共有公务用车5辆(编制内4辆)。
(一)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499.9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总支出1499.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4.92万元、事业支出95万元。
“三公”经费及会议费预算28.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万元、会议费6万元。
(二)预算执行情况
1.财政收入完成情况:2023年,全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90.27万元,为年初预算1499.92万元的119.36%,比上年2051.36万元减少261.09万元,减少12.73%。完成税收收入1197万元,比上年1003万元增收194万元、增长19.3%。完成非税收入20万元,其中:税务部门教育费附加4万元、财政部门16万元,比上年增收3万元、增长2.9万元。
2.部门预算收支完成情况: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1888.82万元,完成预算数1499.92万元的125.9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90.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8.55万元。部门预算支出1888.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2.4万元,项目支出486.42万元,为年初预算1499.92万元的125.93%。2023年收支平衡,年终无结余。
(三)部门决算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总收入合计3277.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90.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8.55万元、其他收入1388.88万元。2023年支出合计2996.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7.76万元、项目支出1529.1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1.1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91.94万元。
“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决算27.7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56万元、会议费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中村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编制总体符合相关规定及市财政局的相关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基本能够按照预算批复执行,提供的会计资料能全面、完整的反映各站所的财政收支状况,财政管理总体规范。但在预算执行和决算过程中也还存在未按规定及时批复各站所预算、预算调整不及时、改变预算资金用途、应缴未缴非税收入、违规发放护林员工资及误工补贴、部分项目资金绩效管理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要求批复所属各站所预算
(二)财政收支预算调整不及时
(三)未严格执行财政预算88717.60元
(四)“三公”经费未实现零增长
(五)应缴未缴非税收入21306.24元
(六)违规发放“大岗位”人员兼职工资及误工补贴27800元
(七)部分项目资金绩效管理不规范
(八)公务接待不规范
(九)超比例设置工程质量保证金
(十)会计核算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并要求中村乡:一是加强预算管理,进一步规范乡镇下属单位的预算批复;二是按相关规定及时将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情况提请中村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三是加强财政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四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及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相关要求,严控“三公”经费管理,确保“三公”经费实现零增长;五是应缴未缴非税收入21306.24元上缴市财政,今后应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执行国家非税收入相关管理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应缴相关收入;六是将违规发放的“大岗位”人员兼职工资及误工补贴27800元向个人收回后收缴省财政;七是充分开展项目前期调查研究,细化项目资金及绩效目标,落实落细绩效指标,加强绩效过程监管,提高财政预算资金绩效管理质量;八是将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移送中村乡党委;九是订立合同时应规范预留质量保证金,并按规定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十是补充完善相关会计资料,以确保会计信息真实,今后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学习,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规范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反映财务收支状况;二是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不断提升预算编制的精准性和科学性,强化预算约束,增强预算执行效力,切实维护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及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四是进一步加强对财政预算资金绩效管理,健全完善预算资金绩效管理链条,不断提高财政预算资金绩效管理质量,更好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中村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委会议讨论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层层压实审计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了预算批复、“三公”经费管理、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