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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国有建设用地(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

日期:2022年09月26日   作者: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点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禄丰市自然资源局以协议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一:

宗地编号

2022-G-23-1号

地块位置

禄丰市金山镇消南路原洁丰面粉厂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保障性租赁住房)

土地面积(平方米)

3498.00

出让年限

70

土地出让履约金(万元)

0

起始单价(元/m2)

1290.00

起始总价(万元)

451.2420

成交价(万元)

451.2420

受让单位

禄丰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条件

1、项目建设必须按照《楚雄州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编号:禄202229号)设定的控制指标要求遵照执行;

2、本项目为城镇住宅用地(保障性租赁住房),出让年限为70年,不得私自改变土地用途;

3、受让方不得炒卖土地,不得将未开发土地转租第三方。

备注

该地块严格按批准用途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如改变用途或土地使用权发生转让、出租和抵押等行为,应依法到自然资源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地块二:

宗地编号

2022-G-23-2号

地块位置

禄丰市金山镇消南路原洁丰面粉厂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保障性租赁住房)

土地面积(平方米)

677.00

出让年限

70

土地出让履约金(万元)

0

起始单价(元/m2)

1290.00

起始总价(万元)

87.3330

成交价(万元)

87.3330

受让单位

禄丰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条件

1、项目建设必须按照《楚雄州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编号:禄202229号)设定的控制指标要求遵照执行;

2、本项目为城镇住宅用地(保障性租赁住房),出让年限为70年,不得私自改变土地用途;

3、受让方不得炒卖土地,不得将未开发土地转租第三方。

备注

该地块严格按批准用途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如改变用途或土地使用权发生转让、出租和抵押等行为,应依法到自然资源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二、公示期: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10月1日。

三、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禄丰市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禄丰市入城广场旁恐龙化石科普展示教育基地;

联系电话:0878-4122749;

联系人:姚先生;

邮政编码:651299。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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