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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镇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

日期:2023年10月27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改造对象和范围

(一)符合纳入对象

1.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且住房经认定为C级局部危房和D级整体危房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严重困难家庭(因病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其他脱贫户(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以及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

2.农房抗震改造主要支持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的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有意愿、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农户。优先解决动态监测中发现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问题,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3.农房抗震改造补助对象房屋须经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相关抗震技术导则(指南)鉴定为抗震设防标准不达标的农房已取得相关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的新建农房,农户意愿按照相关要求建设并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可以纳入补助范畴。

4.因受自然灾害、房屋达到正常使用年限后不能满足当地抗震设防要求等情形的,经村、组排查统计上报新增农房抗震改造农户,经农户申请、村组评议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市住建部门审批后,可提前实施改造并纳入今年或以后年度计划范畴内。

(二)不符合纳入对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得列为改造对象

1.已享受危房改造政策扶持且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标准的

2.户多宅且有安全住房的

3.已在县城或其他地方购买商品住房的

4.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

5.各类违建或宅基地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农房。

二、改造方式和补助标准

(一)改造方式。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方式以加固改造和拆除重建两种方式为主。

(二)补助标准。

1.农房抗震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根据省州下达市级和市本级财政安排的资金,逐步构建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引导、银行信贷和社会捐助支持的多渠道农房抗震改造资金投入机制。补助标准为1.5万元/户、其余部分由农户自筹。

2.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为1.9万元/户。

在补助标准执行过程中,如遇上级补助标准调整、则照新的补助标准执行。

三、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进度

1.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危房改造2户均为D级修缮加固,于4月中旬全面竣工,已组织施工方及相关部门验收,目前已将农户身份信息录入一卡通平台校验。

2.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目前有序推进,9月底已全面竣工,镇规划部门已组织自然资源所、农技中心等相关部门进行验收,按照农房抗震改造政策要求,通过验收合格20户,目前已将农户身份信息录入一卡通平台校验,1130日前完成补助资金兑付。

四、资金补助

补助资金由乡镇验收合格后,通过一卡通平台提交市级进行兑付。实施修缮加固改造的,由乡镇根据《农村危房认定建议表》对照房屋存在的危险点,认真按安全稳固,遮风避雨的要求组织制定一户一方案及工程预算,合理使用补助资金。户均补助标准不得作为一户一方案编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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