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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兴镇2023年度“危房改造”相关信息

日期:2023年10月29日   作者:   来源:仁兴镇    点击:[]

“危房改造”包括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两类。

一、申请“危房改造”,农户可通过线上或者线下申请。

线上申请指在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APP申请,步骤简单,农

户只需要填写基本信息、危房的危险情况描述,然后点击提

交,系统会自动推送到禄丰市危改办→→市危改办会同乡镇危改办入户核查农户的住房情况、审核→→申请通过,拟纳入实施对象进行公示(申请不通过,说明不通过的原因,不予纳入实施对象);线下申请指农户直接向所在的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召开会议讨论→→符合申请条件的,进入公示(第一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完成后,提交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说明不符合的原因)→→乡镇人民政府召开会议进行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进入公示名单(第二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完成后将公示名单上报市危改办备案→→完成申请、审批流程。

二、申请的条件

(一)农村危房改造(简称:农危改)

1.实施的对象为“6类对象”,“6类对象”包括:

A、农村易返贫致贫户;

B、农村低保户;

C、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D、严重困难家庭(因病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

E、农村低保边缘家庭;

F、其他脱贫户(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以及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

2.改造方式:

A、修缮加固;

B、拆除重建(含异地新建,但异地新建后,原居住的危房必须拆除复垦复绿);

C、兜底帮建(人口1—3人户,大于3人户不兜底)。

3.补助资金:

中央补助资金、地方补助资金之和,补助19000元/户。补助发放在农户户主的“一卡通”账户中。

(二)农房抗震改造

1.实施的对象为一般户,但是一般户家庭如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实施对象:

A、新建的住房无合法审批手续的(违法违规建筑);

B、有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含村委会“四职”干部)的;(此处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不论在一户还是已经分户)

C、在集镇区、城市有自建房、商品房、门面房(商铺)的;

D、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而且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的;

E、家庭成员拥有3万元(含)以上机动车的;

F、独居老人其子女有安全住房的;

G、为享受政策支持、故意分户、并户的,以及空挂户;

H、种植、养殖大户或雇佣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2.改造方式(只有一种方式):

拆除重建(含异地新建,但异地新建后,原居住的危房必须拆除复垦复绿)。

3.补助资金:

中央补助资金、地方补助资金之和,补助15000元/户。补助发放在农户户主的“一卡通”账户中。

三、由乡危改办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和建筑行业标准,组织并督促农户实施,认真对建房工程的每一个环节进行检查、拍照存档,不允许农户偷工减料、减少建房的步骤、环节,确保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合格、安全可靠,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四、仁兴镇2023年度农房抗震改造50已经全部验收合格,一户一档资料已经全部完善归档,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形式发放,目前还未发放,市财政局正在积极筹集资金,准备拨付补助资金。仁兴镇2023年度危房改造工作,在市危改办的正确指导下,危改办按照程序开展,接受社会的监督,举报监督电话:0878-486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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