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政府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禄丰市不动产权注销公告(编号:LF—YS2023—001)

日期:2023年01月06日   作者: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点击:[]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据当事人申请,并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予以遗失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注销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禄丰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电话:0878-4135388、4131088

序号

登记时间

房屋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书

建筑(宗地)面积

用途

备注

1

2001

禄丰县金山镇官场办事处王家坝

王树基林家合

楚国用(2001)字第0114号

14.03

住宅

该户属县城南郊水泥厂棚改拆迁户

禄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 年01月06日

上一条:禄丰市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编号:LF—YS2023—001)
下一条:禄丰市土地储备中心不动产权证书注销公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