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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丽莎非公证继承的公示(编号:2024009)

日期:2024年04月19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现有李丽莎申请继承不动产登记,经初步审核,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进行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试行)的通知》附件《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8.6.5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禄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

李克强、易国英生前有坐落于广通镇明新路40号院内的房地产,本户房屋是根据《禄丰县房改政策方案》购买的房改房,办理了禄丰县私有房产所有证N0:008235号证书,证载建筑面积:57.717平方米;用途:住宅;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相关登记手续。以上不动产由李丽莎申请完全继承,放弃继承人:李铁红、李超。

公示期:30个工作日(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5月31日)

异议书送达地址:禄丰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878-4135388



禄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18日


下一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 202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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