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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雨露计划补助政策解读

日期:2023年11月09日   作者:中村乡党政办公室   来源:中村乡    点击:[]

一. 补助对象

根据《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要求,此次补助对象为:2023 年秋季学期仍在校学习(含未毕业在校外实习、践习),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的全日制脱贫户和监测户家庭子女学生,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职业本科院校等。

二. 补助时限

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包括顶岗实习)期间。新识别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从正式纳入监测的当学期开始落实补助至毕业,若正式纳入监测的时间为寒暑假,则从下一学期开始落实补助至毕业。享受本项扶持政策的对象,可同时享受国家职业教育其他资助政策。

三. 补助标准

接受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职业本科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2500元/人/学期;接受全日制普通中专、技工院校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2000元/人/学期;接受全日制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1500元/人/学期。

四. 补助程序

县(市、区)乡村振兴局会同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等部门开展雨露计划补助审核发放工作,以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以下简称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标注的学籍信息为依据,经人工校验确认后发放。

1. 确认对象

每学期县(市、区)乡村振兴局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驻村工作队对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标注的学籍信息进行人工校验确认,做到应纳尽纳。

符合补助条件但未在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学籍的,可由学生本人或其家庭成员向其家庭所在行政村(社区)提出申请,经乡镇、村(社区)、驻村工作队核实后,由县(市、区)乡村振兴局会同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学籍审核确认,并及时更正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的学籍信息。

2. 公示监督

审核通过的拟补助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在脱贫家庭所在行政村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3. 直补到户

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县(市、区)乡村振兴局会同财政局做好补助资金发放工作,补助资金须通过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直接发放到户,确保应补尽补,并将政策享受情况录入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4. 分期发放

每学年分春季和秋季学期发放补助资金。具体发放时间由各县(市、区)按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春季学期于6月底前补助到位,秋季学期于12月底前补助到位。

五. 雨露计划中短期职业技能培训

组织实施脱贫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突出实作实训,探索“雨露计划+中短期培训+定向就业+长效增收”模式,开展订单、定向、定岗培训等,促进脱贫人口实现技能型稳定就业创业。雨露计划中短期职业技能培训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培训资金由各县根据实际需求,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优先保障,据实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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