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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2024年春节期间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日期:2024年02月05日   作者:市应急局   来源:市应急局    点击:[]

各乡镇安监办、有关企业:

为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让全市人民过上一个欢快、祥和的春节,根据省、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近期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要求,杜绝春节期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对我市非煤矿山企业在春节期间进行停产整顿,现将有关事项及复产验收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停产整顿、复产验收时间

(一)停产整顿时间:自2024年2月7日起至18日;

(二)复产验收时间:2024年2月21日起。

二、停产整顿的非煤矿山范围

此次停产整顿的非煤矿山企业包括: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接此通知后要安排专人通知到各企业并签字背书,停产整顿期间不得擅自组织生产活动,凡在停产整顿期间发生事故的一律给予重处重罚并报市政府进行整顿关闭。

(二)各企业应妥善安排好停产、停机前的安全准备工作,不得在停产整顿前进行超能力、超范围组织生产,各乡镇应将辖区内重点非煤矿山企业停产整顿期间值班、备勤情况进行统计上报,明确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以及联系方式,落实好值班值守制度。

(三)在停产整顿期间,各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进行自检自查,对存在的隐患进行逐一排查、整改落实。

(四)春节复工前要组织员工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培训工作,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及各岗位操作规程,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台账。

(五)如因重点工程建设需要,春节期间无法停产的非煤矿山企业,由重点工程项目部出具证明材料报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四、复产验收工作

(一)此次复产验收工作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进行,不集中时间统一检查验收,由各乡镇按照逐项检查验收的方式进行,合格一户验收一户;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先自检自查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并提交停产整顿工作总结,乡镇收到企业验收申请后,由分管领导带队的联合检查验收小组进行复产验收,验收结束后由乡镇认真填报《检查验收表》,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后形成书面验收申请报市应急管理局审核,企业在接到市应急管理局书面批复后方可恢复生产。

(二)在此次检查验收过程中,各企业和乡镇参与检查验收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认真检查验收。

(三)检查验收全过程实行“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原则进行,检查验收表“否决项”中有任意一项不符的不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出现2项以上不合格的企业均不得通过验收。

(四)检查中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的矿山企业,由乡镇书面报市应急管理局,并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组对矿山企业进行逐一检查验收(专家费用由企业承担)。对验收内容出现不合格的企业,由市应急管理局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乡镇督促其整改;时限内整改不到位的从重处罚。

(五)各乡镇必须高度重视此次停产整顿、复产验收工作,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杜绝马虎从事和走过场,过人情关,确保验收工作的质量和整顿取得实际效果。

附件:《非煤矿山企业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停产整顿和复产验收表》(略)

禄丰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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