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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日期:2024年04月03日   作者:市应急局   来源:市应急局    点击:[]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省、州、市安委会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夯实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坚决防控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楚雄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和《禄丰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三年治本攻坚行动,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增强、危险作业安全管控进一步严格、本质安全水平和人员技能素质能力进一步提升,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和基础支撑保障体系更加完善,推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把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作为检验统筹发展和安全成效的重要指标,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对照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省69项、州100项、市103项具体举措,持续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守牢安全生产基本盘。要细化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持续推动“三管三必须”的有效落实,不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全面履行和落实。要把企业主体责任履行作为落实安全责任体系的重中之重,全面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安全生产“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责任体系。要紧盯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督促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等七项职责。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要懂工艺、懂设备,认真履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职能。具体操作人员要懂安全、懂应急,严防无知无畏、冒险蛮干等不安全行为的发生。要深入学习研究,突出重点,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明确各年度工作要点和重点目标任务,并细化措施,认真推进工作落实,确保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二)着力提升人员素质能力。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持证上岗、每年再培训相关要求,把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每年再培训作为年度执法检查重点进行严格监管执法。积极推进勤丰化工园区安全实训基地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培训空间建设,借助多方力量,采取分区域、分层级、走出去、请进来、研讨交流、集中培训、交叉互查、跟班学习等多种方式,强化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以及从业人员的能力素质。配合省应急管理厅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主要负责人、州应急管理局做好生产储存企业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的能力素质提升工作;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经营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的能力素质提升工作;企业负责从业人员的能力素质提升工作。2024年底前,探索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记分管理机制,省、州、市、企业按分工对相关人员实施全覆盖培训。2025年至2026年实施重点培训、轮训,确保每个企业主要负责人成为安全生产“带头人”、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成为安全生产“明白人”,推动企业开设“安全大讲堂”,强化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常态化开展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车间主任、班组长、一线员工宣讲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知识。2026年底前,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资质100%达到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厅字〔2020〕3号)要求。

(三)着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云南省化工项目安全准入条件》《楚雄州化工园区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和《禄丰产业园区勤丰化工园区禁限控目录(试行)》规定,配合省应急管理厅、州应急管理局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严格安全准入条件,严控安全风险转移。依据有关风险排查指南及动态监管情况,省、州、市分别动态建立高风险企业名单,对其实施重点监管。持续开展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专项检查督导,持续防控硝酸铵、硝化、氯化、过氧化氢、液化烃及可燃液体常压储罐区等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持续落实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防控“4321”长效机制(气体检测、紧急切断、视频监管、雷电预警4个系统,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3类包保责任,企业对标自评和深度评估2个评估、1个智能化管控平台)。2024年底前,依据省、州要求进一步调整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审查权限及审查要点,对取得安全许可但长期停产和停止经营的“僵尸企业”予以清理,配合省应急管理厅、州应急管理局对2021年以来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发证的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许可条件开展一次“回头看”。2026年底前,州、市两级相关部门要联合建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州级负责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四)着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风险隐患排查指南解读,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作业安全专题培训,深入推进老旧装置安全动态分类整治,严格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借助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测预警系统、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应用系统,加强隐患动态分析和全过程记录管理,实现隐患整改闭环管理。从2024年起,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带队对本单位事故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2024年底前,建立老旧装置排查、评估、治理动态管理机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现有老旧装置在册问题隐患整改销号;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教育培训制度、职工举报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奖励制度及落实情况自查自改工作机制;加强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推进工作落实。

(五)着力推进安全科技支撑。深入推进“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建设,深化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建设应用,引导工艺复杂、风险较高的企业引进设备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等先进智能系统,提高隐患排查的准确性、及时性、全面性。2024年底前,选取1至2家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完成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应用升级试点,所有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面建设应用特殊作业审批与作业管理场景功能、人员定位系统(包含人员聚集风险监测预警功能),涉及硝化、过氧化、氟化、氯化工艺的化工企业建成应用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2025年底前,所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和硝化、过氧、氟化、氯化工艺装置按要求将监测监控数据接入系统。

(六)着力推进自动化改造和安全工艺技术设备更新升级。严格执行国家高危工艺全流程自动化改造工作指南、危险化学品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推动有关企业按要求完成整治、改造、退出。2024年底前,油气储存企业全面完成视频监控、气体检测、紧急切断和雷电预警“四个系统”配备并投用。2025年底前,对城市建成区安全距离不足、人口密集区高风险油气库分类实施改造、搬迁或关闭。2026年底前,涉及过氧化、氟化、氯化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完成改造任务,推动反应安全风险等级3级及以上的高危工艺企业应用微通道、管式反应器等新装备、新技术,老旧装置关键动、静设备完成改造提升。

(七)着力推进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深入宣贯执行《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十有两禁”释义》,建立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配合上级部门持续开展化工园区专家指导服务,深入推进勤丰化工园区“一园一策”整治提升,有效实施化工产业聚集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严格落实未达到D级的化工园区原则上不得扩区要求。2024年底前,建立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积极参与和配合勤丰化工园区基本完成“十有”建设任务,推动勤丰化工园区加快整治提升达到D级。

(八)着力提升烟花爆竹安全保障能力。严格执行省、州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只减不增”政策,突出烟花爆竹仓库防雷防火防静电、周边防护屏障、建筑结构等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及人员、车辆、烟花爆竹产品出入库、堆码、运输、配送等为重点,积极应用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和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实时监测批发企业安全风险,动态掌握烟花爆竹产品库存情况。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退一进一、只减不增的原则,严格落实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规划布点、实地核查和许可审批,不断规范零售经营场所安全管理。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整治,常态化开展“企业自查、乡镇复查、市级抽查”相结合的专项检查。切实强化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监管,大力开展经营旺季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督查和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始终保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高压态势,进一步持续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

(九)着力实施安全生产精准执法。认真落实年度监管执法检查计划,综合运用“四不两直”、专家排查、异地交叉执法等方式,聚焦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违反安全设施“三同时”、承包商安全管理、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仓库、储罐安全管理、化学品登记和鉴定分类、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企业人员资质达标、事故责任单位和个人追究等实施精准执法。杜绝“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以及处罚条款落实不到位等执法“宽松软虚”等问题,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建立执法案件报送机制,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及时曝光典型违法行为。2024年起,按照要求每季度报送典型执法案例,并对执法情况进行通报。2025年底前,分层级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一轮全覆盖执法检查。

(十)着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积极宣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标准,推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先进经验,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评审、定级全过程监督管理,开展标准化建设质量抽查,强化激励约束措施,提高达标企业荣誉感、成就感,在监管执法中强化标准化运行体系的监管检查,配合上级部门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运行不达标或发生事故企业的标准化等级,引导企业积极创标达标、有效运行标准化体系。2024年底前,配合州应急管理局按20%比例抽查复核年度已通过评审的企业,对审核把关不严的单位和人员实施追责问责。2025年至2026年,配合州应急管理局对已经达标的企业每年按不少于5%进行抽查,发现不按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运行或发生事故的企业予以撤销标准化等级,并对有关人员实施处罚。

(十一)着力推进化学品登记和鉴定分类整治。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开展化学品普查、物理危险性辨识,加强危险化学品登记和鉴定分类执法检查,推动危险特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应鉴定尽鉴定,经鉴定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应登记尽登记。2024年底前,组织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口企业开展生产、进口化学品普查和物理危险性重新辨识,建立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两张清单”。2025年底前,收集汇总上报的化学品情况并进行分析研判,提出须进行鉴定分类的化学品名单和涉及的企业情况,督促相关企业完成鉴定分类并依法办理登记。2026年底前,评估化学品登记和鉴定分类整治工作成效,固化好的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化学品物理化学危险性鉴定分类和登记工作,重点督促新建和改建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口企业做好生产、进口化学品普查和物理危险性辨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参照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和州应急管理局建立的综合评价考核体系,及时调度、通报各乡镇、有关企业工作进展情况。各乡镇和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根据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分解主要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工作标准、完成时限,细化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分析治本攻坚推进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治本攻坚行动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加强政策引导。结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重点目标任务,适时制定有关风险防控机制,引导支持鼓励危险化学品企业积极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先进安全科技成果运用等工作,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和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三)加强典型宣传。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和培训、会议、宣传咨询等方式,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的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提炼、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治本攻坚深入扎实有效开展。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大事故隐患、典型事故案例,积极引导企业从业人员、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督导检查。要根据治本攻坚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加强督促指导、督查检查,多形式强化推进工作落实。要创新监管模式,放大监管效能,适时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一线、深入企业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帮助基层一线和企业解决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本质安全改造、人才培养、信息化系统建设等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的难题,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确保按计划高质量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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