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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15号公告:禄丰县东河水库南干渠2018年防渗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日期:2023年10月23日   作者:   来源:审计局    点击:[]

禄丰县东河水库南干渠2018年防渗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023年3月15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禄丰市审计局对禄丰市水务局(以下简称:市水务局)、禄丰市人民政府委托云南元通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通水务公司)投资建设的禄丰县东河水库南干渠2018年防渗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建设地点在金山镇,建设内容对东河水库南干渠K10+800-K16-940段及北门支渠三面光混凝土损坏渠道进行加固处理及防渗改造升级;对K0+700~K5+600部分水毁渠道进行修复;新建金山公园至县政府长1250m倒虹吸。工程分为3个标段建设,工程结算总价11326 218.49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该建设项目能够单独建账核算,在建设管理中,实行了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合同制、工程监理制等建设管理制度。但也存在预先内定中标人、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招投标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

1.预先内定中标人。

2.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二)工程财务决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2.多计工程价款448 113.34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预先内定中标人的问题,要求市水务局、元通水务公司在以后的工程建设中应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程序,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相关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针对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的问题,要求市水务局、元通水务公司在以后的工程建设中应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程序,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相关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针对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的问题,要求市水务局督促元通水务公司及时申报缴纳,并按照实际缴纳的印花税调整编制工程财务竣工决算;针对多计工程价款448 113.34元的问题,要求市水务局督促元通水务有限公司对多计的工程价款448 113.34元依法依规予以纠正。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市水务局应督促元通水务有限公司根据本次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调整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并向做好工程及财务的移交工作;二是工程存在办理开工备案等相关手续时间(2019年7月5日)在工程开工时间(2019年7月1日)之后,形成先开工后办理手续的情况,建议在以后的工程建设中应严格执行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三是在以后的工程建设中应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严格执行中介服务事项进入中介超市公开选取的相关规定;四是工程存在差欠项目资金,应积极筹措资金结算差欠债务;五是做好工程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确保工程资料完整、规范,并及时履行工程竣工备案手续。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禄丰市水务局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整改。整改情况如下:针对预先内定中标人的问题,已在后续的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及相关规定,已完成整改;针对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的问题,已在后续的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及相关规定,已完成整改;针对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的问题,正在整改中;针对多计工程价款448 113.34元的问题,云南元通水务有限公司已对多计的工程价款448 113.34元予以纠正,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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