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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2号公告:禄丰市2020年至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审计结果

日期:2023年02月13日   作者:   来源:审计局    点击:[]

禄丰市2020年至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审计结果

(2023年1月11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禄丰市审计局自2022年7月11日至9月9日,对禄丰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建设的禄丰市2020年至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审计进行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20年和2021年禄丰市实施方案批复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9个、建设面积6.62万亩,其中5个项目含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面积1.81万亩。批复投入资金8 824.0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 6 291.51万元,占比71.3%;省级资金2 212.5万元,占比25.07%。其它资金(地方配套资金)320万元,占比3.63%。2020年和2021年禄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由禄丰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代建。截至2022年8月底,建成高标准农田6.64万亩,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其中: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81万亩,完成目标任务的100%。2020年和2021年禄丰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完成投资额8 280.81万元,其中:2020年禄丰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完成投资额3 683.37万元(灌溉和排水2 655.74万元、田间道路801.83万元、农田输配电31.04万元、科技推广措施19.77万元、其他工作及措施174.98万元);2021年禄丰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完成投资:4 597.44万元,(灌溉和排水3 443.23万元、田间道路1 005.77万元、其他工作及措施148.44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前期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1.禄丰市2020年和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未按规定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2.临时占用林地未办理林地审核同意书和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1.擅自变更增减工程建设规模。

2.上图入库项目信息不准确。

3.审批程序执行不严未批先建工程项目。

4.未实行项目库动态管理。

5.超比例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6.未按批准实施方案招标。

7.农田建设项目超工期。

8.业主方监管不到位,未严格执行合同约定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禄丰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整。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禄丰市审计局建议:对未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的未到位资金和拉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经费的问题,禄丰市农业农村局应积极协调争取未到位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发挥资金效益;禄丰市农业农村局对今后实施的项目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各项管理规定;禄丰市农业农村局对已完工项目要加强管理发挥项目资金效益,对未完工项目应督促施工单位尽快完工办理完善各项手续。同时做好整改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禄丰市农业农村局及时进行了整改。临时占用林地未办理林地审核同意书和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已移送市林业和草原局及市自然资源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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