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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井镇特困人员救助标准及申办流程

日期:2023年06月26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标准:

特困供养金统一为910元/人,根据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后,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增加护理补贴50元、88元、151元三挡。敬老院集中供养增加护理费418元。

二、申请材料

本人申请书、照片4张、所有家庭成员户口册及身份证、未婚未育未收养子女证明、社保卡、供养协议。

三、办理流程

1.村委会(社区)协助申请人填写、收集有关材料,初步核实家庭情况。

2.镇社会事务办公室通过信息比对、与村委会(社区)、村小组入户调查,走访邻里等方式,对家庭经济状况核实调查。

3.镇社会事务办公室提出初审意见,对经核实符合申请特困人员在其居住地村委会(社区)民政公示栏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市级民政部门审核确认,市级民政部门提出审核意见。

4.从批准救助供养之日的下月起给予特困供养待遇,选择集中供养的,安置到相应供养服务机构,选择分散供养的,签订委托照料协议。

5.市民政部门进行全面审查及核实,作出审批决定,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不予批准则告知申请人。

四、办理地点

群众到村委会(社区)提交申请材料后,经社会救助协理员入户核查并提交村委会(社区)开会讨论结束后提交至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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