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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镇2022年度受灾人员救助情况

日期:2022年12月02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受灾情况

2022年度和平镇受到低温冷冻、雪灾、冰雹、洪涝、风暴等自然灾害,共有2186户、9071人不同程度受灾。

二、救助情况

(一)受灾物资(资金)分配情况。2022年4月20日《禄丰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分配2022年自然灾害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物资的通知》(禄应急〔2022〕8号)分配我镇救灾大米10000千克。《禄丰市财政局 禄丰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和州级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禄财资环〔2022〕41号)分配我镇州级救助资金3万元。

(二)救灾物资(资金)申请救助条件。2022年度因灾基本生活困难群众。

(三)救灾物资(资金)申请、审批、发放程序。根据《云南省自然灾害救助规定》由受灾人员本人(户)申请或者由村(居)民小组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提名;经村(居)民委员会在3日内汇总进行民主评议后,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本村(社区)范围内公示7日,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村(居)民委员会在公示结束后3日内,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提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5日内完成审核,并报市级民政等部门审批;市级民政等部门在7日内完成审批。和平镇严格按照此规定执行。

(四)发放标准。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发放救助大米户均1袋(10千克/袋),发放救灾资金人均90—120元,发放救灾物资的受灾户不得同时发放救灾资金。

(五)发放时限。此批次救灾物资(资金)和平镇按时限要求于2022年5月30日前全部发放到受灾生活困难群众手中。

(六)救助情况。此次共救助因灾生活困难群众1088户455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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