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楚政规〔2022〕6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楚政规〔2022〕7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楚政规〔2022〕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3年1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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