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政府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禄丰市财政局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批复

日期:2023年02月17日   作者:禄丰市人社局   来源:禄丰市人社局    点击:[]


 

禄丰市社会保险中心、禄丰市就业中心:

2023年禄丰市本级社保基金预算,已经禄丰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市本级社保基金预算(详见附件)批复你单位,请按要求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进行公开,并认真组织执行,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2023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2023年市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4,652万元,支出74,65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7,638万元,支出11,35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6,522万元、支出25,09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4,647万元、支出4,647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116万元、支出2,116万元。

二、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批复预算执行。各经办机构要严格按照批复预算执行,定期向财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基金预算不得随意调整,执行中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时,经办机构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报上级部门备案,涉及社会保险费收入预算调整时,由经办机构会同税务机关提出预算调整方案,并按规定报送相关部门。

三、积极组织收入,确保完成各项收入预算任务。各经办机构按照职能职责,严格按照批准的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各项基金征缴工作,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加大各项社会保险稽核力度,应收尽收,确保全面完成收入预算任务。

     四、强化基金管理,严格按照批复的支出预算执行。各经办机构按照职能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在落实好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政策的同时,不得随意提高支付标准和扩大支出范围,要合理安排基金支出,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及时足额发放。严格基金管理及拨付程序,提高基金的使用绩效。

附件:2023年禄丰市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禄丰市财政局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0

 

抄送:市人大办,市审计局,本预算股、国库股。

禄丰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2月10日印发

 

上一条:关于公开2023年禄丰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通知
下一条:禄财社〔2023〕37号禄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州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