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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救济渠道

日期:2022年09月14日   作者:   来源:市城管局    点击:[]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行为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禄丰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应当自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楚雄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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