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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禄丰市第一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招标公告

日期:2023年03月16日   作者:   来源:市政管局    点击:[]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禄丰市第一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已由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文件以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对2023年禄丰市第一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初步设计的批复(楚农复〔2023〕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专项资金,招标人为禄丰市建润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施工部分限额1175万元(含预留金64万元),设计部分费用6万元。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总面积1万亩,工程措施主要包括排水与灌溉、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工程及其他水利措施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工程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碧城镇张通村委会、金山镇科甲村委会、彩云镇松石及白杨村委会、一平浪镇秋木园村委会。

3、建设周期要求:180个日历天(含设计时间)。

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总承包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4.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完成所有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和施工图审查;配合甲方报批、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设计后期的跟踪服务等,工作范围以发包人要求及合同签订为准;

4.2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发包人要求及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含各阶段的工程检测及各种工程资料的编制),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5、质量标准:

5.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中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云南省相关规定,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并对提供的设计成果执行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

5.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颁布的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通过合格验收,并保证各专项工程验收通过,执行施工质量终身责任制。

5.3总承包执行《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FIDIC合同银皮书及国家、省、市现行法规、规范的相关规定。

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

并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⑦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2、项目人员配备要求:

2.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必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同时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项目设计费合同金额不少于6万元或项目投资金额不少于800.00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业绩至少1件,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以及项目中标公示截图(附查询网址,若在评标过程中无法核实的视为无效业绩)。

2.2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同时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项目投资金额不少于800.00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至少1件,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明资料,以及项目中标公示截图(附查询网址,若在评标过程中无法核实的视为无效业绩,自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年内新注册的建造师业绩不做强制性考核);同时拟派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以网络查询结果为准)。

2.3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且必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在投标单位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2.4项目其他管理人员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财务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及设计单位均须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提供2019年—2021年(新成立的公司有几年提供几年)的审计报告书;2022年内首次取得设计资质证书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以安全许可证发证日期为准)的单位提供财务报表即可。

4、业绩要求:

4.1设计单位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必须承担过项目设计费合同金额不少于6万元或项目投资金额不少于800.00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业绩至少1件,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以及项目中标公示截图(附查询网址,若在评标过程中无法核实的视为无效业绩)。

4.2施工单位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必须承担过项目投资金额不少于800.00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至少1件,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明资料,以及项目中标公示截图(附查询网址,若在评标过程中无法核实的视为无效业绩);2022年内首次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以安全许可证发证日期为准)的企业此项不考核。

5、信誉要求:

5.1(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内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须对上述内容作出书面承诺)。

5.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自行下载企业的“信用信息报告”,提供二维码须清晰可辨、可正常扫描(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招标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截图打印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5.3(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诉讼及仲裁:投标人如实说明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5.4(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查询结果截图打印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5.5(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在“信用中国(云南)”网站→信息公示→红黑名单→失信惩戒查询。(查询结果截图打印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5.6(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犯罪档案记录,案由类型检索为行贿案件。(查询结果截图打印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5.7(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投标人近3年(2020年至今)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投标人自行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查询“企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原件扫描件)。

注: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需至现场出席开标会,也无需递交公司相关证书原;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若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无论在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16日8时至2023年3月22日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进行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4月7日09时00分。

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3、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1)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须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评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智能开标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CA锁,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为了不频繁更换CA锁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CA锁进行加密);

(2)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

(3)开标过程中,待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问题,可以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4)在开标系统下达电子签名命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签名确认】按钮进行签名确认,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签名确认工作,签名确认成功之后,右下角方会出现“签名确认成功”提示,投标人的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即操作完成;

(5)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自行学习《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

(6)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的,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7)有关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未尽事宜,按照“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布的相关文件执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禄丰市建润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禄丰市金山镇大井街40号

联系人:王杰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映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禄丰市金山镇世纪大街翡翠湾小区别墅7幢1单元1号

联系人:王利蕊


 

 

 

 

 

 

 

 

 

招标公告附录:

拟派入本项目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专业岗位

人员数量最低要求

岗位资格要求

岗位要求

备注

设计

负责人

1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须提供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扫描件、社保证明及业绩证明材料。

施工项目

负责人

1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须提供职称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原件扫描件、社保证明及业绩证明材料。

施工技术

负责人

1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须提供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社保证明。

安全员

1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须提供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社保证明。

施工员

1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须提供施工员证书、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社保证明。

质量(检)员

1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须提供质量(检)员证书、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社保证明。

注:1、表中“岗位资格要求”栏是、否提供岗位证书(资格证书)的在 “□”内打“√”。

2、表中“岗位要求”栏专职、可兼任在“□”内打“√”。

3、此表为投标人 配置“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最低要求,机械员、材料员、标准员及资料员由投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自行考虑配置。

4、提供的证书必须合格有效,社保证明为公告发出之日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份。

    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单位(设计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若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在网上报名期间签署联合体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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