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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金山镇南门社区官场二组新建居住综合用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年04月12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1. 招标条件

禄丰市金山镇南门社区官场二组新建居住综合用房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符合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本项目招标人为禄丰市金山镇南门社区居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雁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禄丰市金山镇南门社区官场二组新建居住综合用房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禄丰市金山镇南门社区官场二组;

2.3资金来源:村集体资金;

2.4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项目概算总投资约290.69万元,具体内容以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企业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3.2拟派往本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注册单位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

3.3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云南)”(http://www.yncredi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农民工工资:承包人须在工程项目所在地人设部门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严格按人设部门的相关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请于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9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雁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4.2 报名时投标人须提交 :

(1)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5)拟投入本项目建造师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禄丰市金山镇南门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刘勇

联系电话:15808784862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雁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禄丰市金山镇世恒商居766号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13170519170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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