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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禄丰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日期:2021年09月10日   作者: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点击:[]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禄丰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的要求,决定举行《禄丰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禄丰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是否合法、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1年9月中旬举行。具体会议时间、地点,将在2号公告另行通知。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1)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15至20人。

1.本市年满18周岁,与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工作有关或者关注该项工作的公民5至10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市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5至7人。

3.第1项或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市自然资源局推荐或邀请产生。

(2)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人以内,在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禄丰市自然资源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额满为止。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等。

地址:禄丰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李远虹 联系电话:0878-4127556

传 真:0878-4122218 邮 箱:799107006@qq.com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9月13日18:00时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将于2021年9月14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禄丰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六、相关要求

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电话:李远虹 0878—4127556

附件:《禄丰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报名表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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