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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禄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听证会结果的公告(第3号)

日期:2023年09月07日   作者: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点击:[]


关于《禄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

听证会结果的公告(第3号)


为使政府决策更加科学,更能体现群众意愿,本着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的原则,推动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的规定,2023年5月12日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在5楼会议室举行了《禄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听证会(以下简称“听证会”)。现将听证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准备情况

(一)发布听证会第1号公告

2023年4月12日,在禄丰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了《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禄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代表、听证旁听人的名额及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确定听证会参会人员

2023年4月25日,确定了听证会参会人员,包括:1名听证主持人,3名决策发言人和1名听证监察人;核实确定了听证代表17名,有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法律工作者1人、专业技术专家2人等;指定了2名工作人员作为听证记录人。

(三)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

2023年4月26日,在发布第1号公告的禄丰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了《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禄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举行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名单等事项。

二、听证会举行情况

2023年5月12(星期五),听证会在禄丰市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举行。听证会由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刘克武同志主持,禄丰市自然资源局规划股负责人(张昭)、禄丰市自然资源局规划编制管理信息中心主任(姚淑红)、禄丰市自然资源局规划管理中心主任(王庭彪)担任决策发言人,来自禄丰市相关监督机构的1听证监察人到会。听证代表应到会17人,实到15人,符合法定开会人数。

听证会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听证主持人介绍参会人员情况和宣布听证事项、听证会纪律;

(二)决策发言人就禄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情况和规划主要内容说明;

(三)听证代表对听证稿进行提问和发表意见;

(四)决策发言人就听证代表的提问作解释答复;

(五)主持人作听证会总结;

三、听证代表发表意见建议情况

听证会上,15名到会听证代表均作了发言,普遍认为《规划》突出禄丰市的基本特征,规划思路清晰、总体定位明确、规划目标合理、任务具体,对禄丰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保障与管控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可以按照规划编制审批程序,提请下一步的审查程序。并结合实际情况,对《禄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提出了具体的修改完善意见及建议。经归纳整理,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

(一)听证代表认为规划内容全面,符合禄丰发展实际,一致同意规划方案。

(二)规划应与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做好衔接,加快审查审批工作。

(三)中心城区应加强城市设计工作,合理布局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

(四)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加强引导,在乡级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中注重城乡风貌的管控。

四、听证代表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禄丰市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应当在合法、合理,符合编制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充分尊重和采纳听证代表的意见建议,对规划成果相关内容作了修改完善。具体采纳情况为:

(一)听证代表认为规划内容全面,符合禄丰发展实际,一致同意规划方案。

(二)规划应与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做好衔接,加快审查审批工作。

(三)中心城区应加强城市设计工作,合理布局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

(四)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加强引导,在乡级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中注重城乡风貌的管控。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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