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措施
(一)《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提质23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7号)
(二)《中共禄丰市委、禄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培增工作的通知》[2024]-11
二、实施情况
2025年1-4月,禄丰市以商事制度改革为主线,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到放的更开、管得更好、服务更优,充分激发了市场活力,进一步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发展。截至3月31日,禄丰市发展经营主体2615户,其中发展企业528户、个体工商户208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户。
推动“简和宽”,出入通道快速流畅。推进“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清理和规范登记前置和后置审批事项,除保留的登记前置许可项目外,不搞变相审批。对后置审批事项,将企业登记信息通过协同监管平台精准推送至相关审批部门。不断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准入制度性交易成本。实行“一照多址”和“一址多照”,允许住宅作为经营场所使用。对经营主体经营场所实行申报承诺制,申请人自主申报、自行承诺、自担责任。
着力“强和严”,依托事中事后监管平台,推广使用协同监管一张网和“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加强协同监管。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照权力清单,梳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向社会公示,按3%比例随机抽取全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名单,随机抽取执法人员,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
认真梳理,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管范围。及时启动联合抽查工作,检查范围包括直销违法行为、商品质量、拍卖活动经营资格、登记事项、广告违法行为、商标违法行为等类别。